卷十七 ◇ 列上測岳款不款人數

類別︰集部 作者︰(清)嚴可均 書名︰全陳文

    別制已後,有壽羽兒一人坐殺壽慧,劉磊渴等八人坐偷馬仗,家口渡北,依法測之,限訖不款。劉道朔坐犯七次偷,依法測立,首尾二日而款。陳法滿坐被使封藏,阿法受錢,未及上而款。(《陳書•沈洙傳》,梁代舊律,測囚日一上,起晡鼓,盡二更。及比部郎範泉刪定律令,以舊法測立時久,非人所堪,分其刻數日再上。廷尉以新制過輕,請集會尚書省詳議,周弘正曰,未知獄所測人有幾人款,幾人不款,須前責取人名及數,並其罪目,然後更集得,廷尉監沈仲由列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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