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 停將送老小詔

類別︰集部 作者︰(清)嚴可均 書名︰全梁文

    (十一年正月壬辰)

    夫刑法悼耄,罪不收孥,禮著明文,史彰前事。蓋所以申其哀矜,故罰有弗及。近代相因,厥網彌峻,髫年華發,同坐入愆,雖懲惡勸善,宜窮其制,而老幼流離,良亦可愍。自今逋謫之家,及罪應質作,若年有老小,可停將送。(《梁書•武帝紀》中,《隋書•刑法志》,《通典》一百六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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