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 議南北二郊坎位詔

類別︰集部 作者︰(清)嚴可均 書名︰全梁文

    (十一年)

    禮,祭月於坎。良由月是陰義。今五帝天神,而更居坎。又禮雲︰祭日於壇,祭月於坎。並是別祭,不關在郊,故得各從陰陽,而立壇坎。兆於南郊,就陽之義,居於北郊,就陰之義,既雲就陽,義與陰異,星月與祭,理不為坎。(《隋書•禮儀志》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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