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 禁豪家佔假公田詔

類別︰集部 作者︰(清)嚴可均 書名︰全梁文

    (十一月丁丑)

    用天之道,分地之利,蓋先聖之格訓也。凡是田桑廢宅沒入者,公創之外,悉以分給貧民,皆使量其所能,以受田分。如聞頃者豪家富室,多佔取公田,貴價僦稅,以與貧民,傷時害政,為蠹已甚。自今公田悉不得假與豪家,已假者特听不追,其若富室給貧民種糧共營作者,不在禁例。(《梁書•武帝紀》下)


如果你對全梁文有什麼建議或者評論,請 點擊這里 發表。
重要聲明︰典籍《全梁文》所有的文章、圖片、評論等,與本站立場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