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七 ◇ 奏彈孔稚圭違制啟假事

類別︰集部 作者︰(清)嚴可均 書名︰全梁文

    臣聞禁憲有章,士子攸慎;守官有典,觸網斯及。蓋所以崇威闡法,下肅上尊。謹案。廷尉、會稽品中正臣稚圭,歷俸朝班,頻登要近,九棘之任,理無休謁,冒制干聞,實虧恆典。恩許雖降,所制不關;違犯之條,猶合約黜。且稚圭俯自內轄,作士下闈,通制明文,日陳幾案,自逾規矩,莫斯為甚。臣等恭議,請以見事免稚圭所居官,除中正官名,輒下禁止。(《初學記》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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