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十八 ◇ 郊不應裸議

類別︰集部 作者︰(清)嚴可均 書名︰全梁文

    《表記》,天子親耕,潔盛鬯,以事上帝。蓋明堂之裸耳,郊不應裸。(《隋書•禮儀志》一,天監三年,博土明山賓議帝從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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