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十八 ◇ 鍾律議

類別︰集部 作者︰(清)嚴可均 書名︰全梁文

    易以三百六十策當期之日,此律歷之數也。《淮南子》雲︰「一律而生五音,十二律而為六十音,因而六之,故三百六十音,以當一歲之日,律歷之數,天地之道也。」此則自古而然矣。重乃依《淮南》本數,用京房之術求之,得三百六十律,各因月之本律,以為一部,以一部律數為母,以一中氣所有日為子,以母命子,隨所多少各一律,所建日辰分數也。以之分配七音,則建日冬至之聲,黃鍾為官,太簇為商,林鍾為徵,南呂為羽,姑洗為角,應鍾為變宮,蕤賓為變徵,五音七聲,干斯和備。其次日律,皆依次類運行,當日者各自為宮,而商徵亦以次從。以改聲徵氣,辨識時序,萬類所宜,各順其節。自黃鍾終于壯進一百五十律,皆三分損一,以下生。自依行終于億兆二百九律,皆三分益一,以上生。唯安運一律為終,不生其數,皆取黃鍾之實十七萬七千一百四十七為本,以九三為法。各除其實,得寸分及小分,餘皆委之,即各其律之長也。修其部律,則上生下生宮徵之次也。今略其名次雲。(《隋書•律歷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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