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 停丹陽屬縣逋租詔
類別︰集部 作者︰(清)嚴可均 書名︰
全齊文
(永明五年七月)
丹陽屬縣,建元四年以來至永明三年所逋田租,殊為不少。京甸之內,宜加優貸。其非中貲者,可悉原停。(《南齊書•武帝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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