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 定婚禮詔

類別︰集部 作者︰(清)嚴可均 書名︰全齊文

    (永明七年四月)

    婚禮下達,人倫攸始,《周官》設媒氏之職,《國風》興及時之詠。四爵內陳,義不期侈,三鼎外列,事豈存奢晚俗浮麗,歷茲永久,每思懲革,而民未知禁。乃聞同牢之費,華泰尤甚。膳羞方丈,有過王侯。富者扇其驕風,貧者恥躬不逮。或以供帳未具,動致推遷,年不再來,盛時忽往。宜為節文,頒之士庶。並可擬則公朝,方累供設,合巹之禮無虧,寧儉之義斯在。如故有違,繩之以法。(《南齊書•武帝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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