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 又敕

類別︰集部 作者︰(清)嚴可均 書名︰全齊文

    可問蕭惠休。吾先使卿宣制,答其勿以私祿足充獻奉。今段殊覺其下情厚於前,後人間之,故當不復私邪?吾欲分受之也。(《南齊書•蕭惠基傳》。弟惠休永明四年為廣州刺史。罷任,獻奉傾資。上敕中書舍人茹法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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