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 ◎ 王儉(二)  國史條例議

類別︰集部 作者︰(清)嚴可均 書名︰全齊文

    金粟之重,八政所先,食貨通則國富民實,宜加編錄,以崇務本。《朝會志》前史不書,蔡邕稱先師胡廣說《漢舊儀》,此乃伯喈一家之意,曲碎小儀,無煩錄。宜立《食貨》,省《朝會》。《洪範》九疇,一曰五行。五行之本,先乎水火之精,是為日月五行之宗也。今宜憲章前軌,無所改革。又立《帝女傳》,亦非淺識所安。若有高德異行,自當載在《列女》,若止於常美,則仍舊不書。(《南齊書•檀超傳》。左僕射王儉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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