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四 ◇ 請以廬江屬南豫牒

類別︰集部 作者︰(清)嚴可均 書名︰全齊文

    穎川、汝陽,荒殘來久,流民分散在譙、歷二境,多蒙復除,獲有郡名,租輸益微,府州絕無將吏,空受名領,終無實益。但寄治譙、歷,于方斷之宜,實應屬南豫。二豫亟經分置,廬江屬南豫,濱帶長江,與南譙接境,民黎租帛,從流送州,實為便利,遠逾西豫,非其所願,郡領舒及始新左縣,村竹產,府州采伐,為益不少。府州新創,異于舊藩。資役多闕,實希得廬江。請依昔分置。(《南齊書•州郡志》上,永明七年,南豫州別駕殷ユ稱雲雲。尚書參議宜依所牒,詔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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