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四 ◇ 祭用鮮槁魚議
類別︰集部 作者︰(清)嚴可均 書名︰
全齊文
今祭有生魚一頭,干魚五頭。《少牢•饋食禮》雲︰「司士升魚臘膚魚,用鮒十有五。」上既雲「臘」,下必是「鮮」。其數宜同。稱「膚」足知鱗革無毀。《記》雲︰「槁魚曰商祭,鮮曰 廷祭。」鄭注︰「商,量; 廷,直也。」尋「商」旨裁截, 廷義在全。賀循《祭義》猶用魚十五頭。今鮮頓刪約,槁皆全用。謂宜鮮、槁各二頭,槁微斷首尾,示存古義。(《南齊書•禮志》上,永明六年,太常丞何 之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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