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四 ◇ 泄哀儀議

類別︰集部 作者︰(清)嚴可均 書名︰全齊文

    尋尊號既追,重服宜正,但已從權制,故苴杖不說。至於鑽燧既同,天地亦變,容得無感乎。且晉景獻皇後崩,群臣備小君之服。追尊之後,無違後典,追尊之帝,固宜同帝禮矣。雖臣子一例,而禮隨時異,至尊龍飛中興,事非嗣武,理無深衣之變。但王者體國,亦應吊服出正殿舉哀,百僚致慟,一如常儀。(《南齊書•禮志下》,建武二年正月,太常丞李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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