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四 ◇ 泄哀儀議
類別︰集部 作者︰(清)嚴可均 書名︰
全齊文
尋尊號既追,重服宜正,但已從權制,故苴杖不說。至於鑽燧既同,天地亦變,容得無感乎。且晉景獻皇後崩,群臣備小君之服。追尊之後,無違後典,追尊之帝,固宜同帝禮矣。雖臣子一例,而禮隨時異,至尊龍飛中興,事非嗣武,理無深衣之變。但王者體國,亦應吊服出正殿舉哀,百僚致慟,一如常儀。(《南齊書•禮志下》,建武二年正月,太常丞李 議。)
(快捷鍵:←)
上一頁
  
回書目(快捷鍵:Enter)
  
下一頁
(快捷鍵:→)
如果你對
全齊文
有什麼建議或者評論,請
點擊這里
發表。
重要聲明︰典籍《
全齊文
》所有的文章、圖片、評論等,與本站立場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