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魏二 ◇ 以高柔為理曹掾令
類別︰集部 作者︰(清)嚴可均 書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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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治定之化,以禮為首;撥亂之政,以刑為先。是以舜流四凶族,皋陶作士,漢祖除秦苛法,蕭何定律,掾清識平當︰明于憲典。勉恤之哉!(《魏志•高柔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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