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魏五 ◇ 伐吳詔

類別︰集部 作者︰(清)嚴可均 書名︰全三國文

    (黃初三年十月)

    制詔︰昔軒轅不為涿鹿之師,則蚩尤之妖不滅;唐堯不興丹水之陣,則南蠻之難不平;漢武不行呂嘉之罰,則橫浦之表不附;光武不加囂述之誅,則隴蜀之亂不清。故曰「非威不服,非兵不定」。孫權小丑,憑江悖暴,因有外心,凶頑有性。故奮武銳,順天行誅。驍騎龍驤,猛將武步,或修句踐潛涉之口頑,或圖韓信夏口之誑愚。接舡以水攻陣,六軍以陸橫擊。征南進運,以圍江陵,多獲舟船,斬首執俘。降者盈路,牛酒日至。大司馬及征東諸將,卷甲長驅,其舟隊今已向濟。今車駕自東為之瞻鎮,雲行天步,乘釁而運。賊進退道迫,首尾有難,不為楚靈乾溪之潰,將有彭寵蕭牆之變。必自魚爛,不復血刃。宜慎終動靜以聞。(《文館詞林》六百六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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