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詔案︰陳王薨于太和六年)
若正名實,司空議是也。且謂之國相,而不稱臣制服,則亦多名實有錯。若去相之號,除國之名,則傷親親之恩也。宜釋輕從重,以彰優崇之大義也。(《通典》八十八)
卷九•魏九 ◇ 陳國相為國王制服類別︰集部
作者︰(清)嚴可均 書名︰全三國文
| |
(快捷鍵:←) 上一頁   回書目(快捷鍵:Enter)   下一頁(快捷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