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三•魏二十三 ◇ 上疏請恤役平刑

類別︰集部 作者︰(清)嚴可均 書名︰全三國文

    大魏承百王之極,生民無幾,干戈未戢,誠宜息民而惠之,以安靜遐邇之時也。夫務畜積而息疲民,在于省徭役而勤稼穡。今宮室未就,功業未訖,運漕調發,轉相供奉。是以丁夫疲于力作,農者離其南畝。種谷者寡,食谷者眾。舊谷既沒,新谷莫繼。斯則有國之大患,而非備豫之長策也。今見作者三四萬人,九龍可以安聖體,其內足以列六宮顯陽之殿,又向將畢。惟泰極已前,功夫尚大,方向盛寒,疾或作。誠願陛下發德音,下明詔,深愍役夫之疲勞,厚矜兆民之不贍;取常食廩之士,非急要者之用。選其丁壯,擇留萬人,使一期而更之,咸知息代有日,則莫不悅以即事,勞而不怨矣。計一歲有三百六十萬夫,亦不為少,當一歲成者,听且三年。分遣其餘,使皆即農,無窮之計也。倉有溢粟,民有餘力。以此興功,何功不立?以此行化,何化不成?夫信之于民,國家大寶也。仲尼曰︰「自古皆有死,民非信不立。」夫區區之晉國,微微之重耳,欲用其民,先示以信。是故原雖將降,顧信而歸,用能一戰而霸,于今見稱。前車駕當幸洛陽,發民為營,有司命以營成而罷。既成,又利其功力,不以時遣。有司徒營其目前之利,不顧經國之體。臣愚以為自今以後,儻復使民,宜明其令,使必如期。若有事以次,寧復更發,無或失信。

    凡陛下臨時之所行刑,皆有罪之吏,宜死之人也。然眾庶不知,謂為倉卒。故願陛下下之于吏,而暴其罪,鈞其死也。無使污于宮掖,而為遠近所疑。且人命至重,難生易殺,氣絕而不續者也。是以聖賢重之。孟軻稱殺一無辜以取天下,仁者不為也。漢時有犯蹕驚乘輿馬者,廷尉張釋之奏使罰金,文帝怪其輕。而釋之曰︰「方其時上使誅之則已。今下廷尉,廷尉天下之平也。一傾之,天下用法皆為輕重,民安所措其手足?臣以為大失其義,非忠臣所宜陳也。」廷尉者,天子之吏也,猶不可以失平,而天子之身,反可以惑謬乎?斯重于為己,而輕于為君,不忠之甚也。周公曰︰「天子無戲言,言則史書之,工誦之,士稱之。」言猶不戲,而況行之乎!故釋之之言,不可不察;周公之戒,不可不法也。(《魏志•王朗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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