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三•魏二十三 ◇ 告瑞祀天宜以地配議
類別︰集部 作者︰(清)嚴可均 書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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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有事于王父,則以王母配,不降于四時,常祀而不配也。且夫五精之帝,非重于地,今奉嘉瑞以告,而地獨闕,于義未通。以地配天,于義正宜(《通典》五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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