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七•魏二十七 ◇ 諫就獄殺公孫晃疏

類別︰集部 作者︰(清)嚴可均 書名︰全三國文

    《書》稱「用罪伐厥死,用德彰厥善」,此王制之明典也。晃及妻子,叛逆之類,誠應梟縣,勿使遺育。而臣竊聞晃先數自歸,陳淵禍萌,雖為凶族,原心可恕。夫仲尼亮司馬牛之憂,祁奚明叔向之過,在昔之美義也。臣以為晃信有言,宜貸其死;苟自無言,便當市斬。今進不赦其命,退不彰其罪,閉著囹圄,使自引分,四方觀國,或疑此舉也。(《魏志•高柔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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