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十一•魏三十一 ◇ 詔問崇華殿災咎對

類別︰集部 作者︰(清)嚴可均 書名︰全三國文

    崇華殿災,詔問隆︰「此何咎?于禮,寧有祈禳之義乎?」隆對曰︰「夫災變之發,皆所以明教戒也。惟率禮修德,可以勝之。《易傳》曰︰『上不儉,下不節,孽火燒其室。』又曰︰『君高其台,天火為災。』此人君苟飾宮室,不知百姓空竭,故天應之以旱,火從高殿起也。上天降鑒,故譴告陛下;陛下宜增崇人道,以答天意。昔太戊有桑谷生于朝,武丁有ォ雉登于鼎,皆聞災恐懼,側身修德,三年之後,遠夷朝貢,故號曰中宗、高宗。此則前代之明鑒也。今案舊佔,災火之發,皆以台榭宮室為戒。然今宮室之所以充廣者,實由宮人猥多之故,宜簡擇留其淑懿,如周之制,罷省其余。此則祖己之所以訓高宗,高宗之所以享遠號也。」(《魏志•高堂隆傳》,又見《續漢•五行志二》注)


如果你對全三國文有什麼建議或者評論,請 點擊這里 發表。
重要聲明︰典籍《全三國文》所有的文章、圖片、評論等,與本站立場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