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十一•魏三十一 ◇ 詔問未祖丑臘對

類別︰集部 作者︰(清)嚴可均 書名︰全三國文

    詔問︰「何以用未祖丑臘?」臣隆對曰︰「按《月令》,『孟冬十月,臘先祖五祀。』謂薦田獵所得禽獸,謂之臘。《左傳》曰︰『虞不臘矣,唯見此二者。』而皆不書日。聞先師說曰︰『王者各以其行之盛而祖,以其終而臘。』水始生于申,盛于子,終于辰。故水行之君,以子祖,以辰臘。火始生于寅,盛于午,終于戍。故火行之君,以午祖,以戌臘。木始生于亥,盛于卯,終于未,故木行之君,以卯祖,以未臘。金始生于巳,盛于酉,終于丑,故金行之君,以酉祖,以丑臘。土生于午,盛于戌,終于寅,故土行之君,以戌祖,以寅臘。今魏據土德,宜以戌祖寅臘也。」(《北堂書鈔》》一百五十五,《通典》四十四,《御覽》三十三引《魏台訪議》,又略見《續漢•禮儀志中》注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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