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十六•魏三十六 ◇ 論賜謚啟
類別︰集部 作者︰(清)嚴可均 書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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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者存有號,則歿有謚,必考行跡,論功業,而為之制。漢不修古禮,大臣有寵,乃賜之謚。今國家因用未革。臣以為今諸侯薨于位者,可有謚,主者宜作得謚者秩品之限。(《通典》一百四魏劉輔等啟論賜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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