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十八•魏三十八 ◇ 賜謚議

類別︰集部 作者︰(清)嚴可均 書名︰全三國文

    古之謚,紀功懲惡也,故有桓、文、靈、厲之謚。今侯始封,其以功美受爵士者,雖無官位,宜皆賜謚,以紀其功。且旌奉法,能全爵祿者也。其斬將搴旗,以功受爵,而身在本位,類皆比列侯。自關內侯以下,及名號賜爵附庸,非謚所及,皆可闕之。若列侯襲有官位,比大夫以上,其不蒞官理事,則當宿衛中勸,或身死王事,皆宜加謚。其余襲爵,既無功勞,官小善微,皆不足錄。(《通典》一百四。尚書趙咨奏雲雲。黃門侍郎荀閎議雲雲,一本作「荀攸」,疑誤。攸為黃門侍郎在漢靈帝少帝時,趙咨為尚書在魏明帝時,故知是荀閎也。後漢亦有《趙咨傳》,不言為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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