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十五•魏五十五 ◇ 奏置《大鈞》樂

類別︰集部 作者︰(清)嚴可均 書名︰全三國文

    臣聞德盛而化隆者,則樂舞足以象其形容,音聲足以發其歌詠。故薦之郊廟,而鬼神享其和;用之朝廷,則君臣樂其度。使四海之內,遍知至德之盛,而光輝日新者,禮樂之謂也。故先王殷薦上帝,以配祖考,蓋當其時而制之矣。周之末世,上去唐、虞幾二千年,《韶》、《Ω》、《南》、《》、《武》、《象》之樂,風聲遺烈,皆可得而論也。由斯言之,禮樂之事,弗可以已。今請太祖武皇帝樂,宜曰《武始之樂》。武,神武也。武,又跡也。言神武之始,又王跡所起也。高祖文皇帝樂,宜曰《咸熙之舞》。咸,皆也。熙,興也。言應受命之運,天下由之皆興也。至于群臣述德論功,建定烈祖之稱,而未制樂舞,非所以昭德紀功。夫歌以詠德,舞以象事。于文,文武為斌,兼秉文武,聖德所以章明也。臣等謹制樂舞名《章斌之舞》。昔《簫韶》九奏,親于虞帝之庭,《武》、《象》、《大武》,亦振于文、武之阼。特以顯其德教,著其成功,天下被服其光輝,習詠其風聲者也。自漢高祖、文帝各逮其時,而為《武德》、《四時》之舞,上考前代制作之宜,以當今成業之美,播揚弘烈,莫盛于《章斌》焉。《樂志》曰︰「鐘磬、干戚,所以祭先王之廟,又所以獻酬 酢也。在宗廟之中,君臣莫不致敬;族長之中,長幼無不從和。」故仲尼答賓牟賈之問曰︰「周道四達,禮樂交通。」《傳》雲︰「魯有 樂,賓祭用之。」此皆祭禮大享,通用盛樂之明文也。今有事于天地宗廟,則此三舞宜並以為薦享,乃臨朝大享,亦宜舞之。然後乃合古制事神訓民之道,關于萬世,其義益明。又臣等思惟,三舞宜有總名,可名《大釣之樂》。釣,平也。言大魏三世同功,以至隆平也。于名為美,于義為當。(《宋書•樂志一》。太和初,公卿奏。又《通典》一百四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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