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十九•蜀三 ◇ 答李嚴書

類別︰集部 作者︰(清)嚴可均 書名︰全三國文

    (建興四年)

    吾與足下相知久矣,可不復相解。足下方誨以光國,戒之以勿拘之道,是以未得默已。吾本東方下士,誤用于先帝,位極人臣,祿賜百億。今討賊未效,知己未答,而方寵齊、晉,坐自貴大,非其義也。若滅魏斬 ,帝還故居,與子並升,雖十命可受,況于九邪?(《蜀志•李嚴傳》注引《諸葛亮集》,有嚴與亮書,勸亮宜受九錫,進爵稱王,亮答書。)

    吾受錫八十萬斛,今蓄財無余,妾無副服。(《北堂書鈔》三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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