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十四•吳二 ◇ 听軍出家留子弟一人除米限詔
類別︰集部 作者︰(清)嚴可均 書名︰
全三國文
諸吏家有五人三人兼重為役,父兄在都,子弟給郡縣吏,既出限米,軍出又從,至于家事無經護者,朕甚愍之。其有五人三人為役,听其父兄所欲留,為留一人,除其米限,軍出不從。(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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