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年)
令流水而已,石槨廣一丈二尺,長二丈五尺,無得起墳。萬年之後,掃地而祭, 于水脯 而已,過百日,唯四時設奠,置吏卒數人,供給灑掃,勿開修道。敢有所興作者,以擅議宗廟法從事。(《後漢•明紀》)
卷三 ○ 壽陵制類別︰集部
作者︰(清)嚴可均 書名︰全後漢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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