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 ◇ 冬至後不報囚詔

類別︰集部 作者︰(清)嚴可均 書名︰全後漢文

    (二年七月庚子)

    《春秋》于春每月書「王」者,重三正,慎三微也。律十二月立春,不以報囚。《月令》冬至之後,有順陽助生之文,而無鞠獄斷刑之政。朕咨訪儒雅,稽之典籍,以為王者生殺,宜順時氣。其定律,無以十一月、十二月報囚。(《後漢•章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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