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九十七 ◇ 奏封禪故事

類別︰集部 作者︰(清)嚴可均 書名︰全後漢文

    當用方石再累置壇中,皆方五尺,厚一尺,用玉牒書藏方石。牒厚五寸,長尺三寸,廣五寸,有玉檢。又用石檢十枚,列于石傍,東西各三,南北各二,皆長三尺,廣一尺,厚七寸。檢中刻三處,深四寸,方五寸,有蓋。檢用金縷五周,水銀和金以為泥,玉璽一方寸二分,一枚方五寸。方石四角又有距石,背再累。枚長一丈,厚一尺,廣二尺。皆在圓壇上,其下用距石十八枚,皆高三尺,厚一尺,廣二尺,如小碑,環壇立之,去壇三步。距石下皆有石跗,入地四尺。又用石碑,高九尺,廣三尺五寸,厚尺二寸,立壇丙地,去壇三丈以上,以刻書。(《續漢祭祀志上》「建武三一年,議封禪所施用,有司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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