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始四年)
制詔御史︰東郡河水盛長,毀壞全堤,未決三尺。百姓惶恐奔走,太守身當水沖履咫尺之難,不避危殆,以安眾心。吏民復還就作,水不為災,朕甚嘉之。秩尊中二千石,加賜黃金二十斤。(《漢書•王尊傳》)
卷八 ◇ 加秩王尊詔類別︰集部
作者︰(清)嚴可均 書名︰全漢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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