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八 ◇ 禁奢侈詔

類別︰集部 作者︰(清)嚴可均 書名︰全漢文

    (永始四年六月)

    聖王明禮制以序尊卑,異車服以章有德。雖有其財,而無其尊,不得逾制。故民興行,上義而下利。方今世俗,奢僭罔極,靡有厭足。公卿列侯,親屬近臣,四方所則,未聞修身遵禮,同心憂國者也;或乃奢侈逸豫,務廣第宅,治園池,多畜奴婢,被服綺谷,設鐘鼓,備女樂,車服嫁娶葬埋過制。吏民慕效,浸以成俗,而欲望百姓儉節,家給人足,豈不難哉?《詩》不雲乎?「赫赫師尹,民具爾瞻。」其申敕有司,以漸禁之。青綠所常服,且勿止。列侯近臣,各自省改,司隸校尉察不變者。(《漢書•成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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