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一 ◇ 令安漢公居攝詔

類別︰集部 作者︰(清)嚴可均 書名︰全漢文

    (元始五年十二月)

    蓋聞天生眾民,不能相治,為之立君以統理之。君年幼稚,必有寄托而居攝焉,然後能奉天施而成地化,群生茂育。《書》不乎?「天工,人其代之。」朕以孝平皇帝幼年,且統國政,幾加元服,委政而屬之。今短命而崩,嗚呼哀哉!已使有司征孝宣皇帝玄孫二十三人,差度宜者,以嗣孝平皇帝之後。玄孫年在襁褓,不得至德君子,孰能安之?安漢公莽輔政三世,比遭際會,安光漢室,遂同殊風,至於制作,與周公異世同符。今前輝光囂,武功長通上言丹石之符,朕深思厥意,雲為皇帝者,乃攝行皇帝之事也。夫有法成易,非聖人者亡法。其令安漢公居攝踐祚,如周公故事,以武功縣為安漢公采地,名曰漢光邑。具禮儀奏。(《漢書•王莽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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