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四 ◇ 奏乃用連坐法議
類別︰集部 作者︰(清)嚴可均 書名︰
全漢文
父母妻子同產相坐及收,所以累其心,使重犯法也。收之之道,所由來久矣。臣之愚計,以為如其故便。(《漢書•刑法志》︰孝文二年,詔議除收律相坐法,左右丞相周勃、陳平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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