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六 ◇ 論六家要指

類別︰集部 作者︰(清)嚴可均 書名︰全漢文

    《易大傳》曰︰「天下一致而百慮,同歸而殊途。」夫陰陽、儒、墨、名、法、道德,此務為治者也,直所從言之異路,有省不省耳。嘗竊觀陰陽之術,大詳而眾忌諱,使人拘而多畏,然其序四時之大順,不可失也。儒者博而寡要,勞而少功,是以其事難盡從,然其敘君臣父子之禮,列夫婦長幼之別,不可易也。墨者儉而難遵,是以其事不可遍循,然其強本節用,不可廢也。法家嚴而少恩,然其正君臣上下之分,不可改也。名家使人儉而善失真,然其正名實,不可不察也。道家使人精神專一,動合無形,澹足萬物,其為術也,因陰陽之大順,采儒墨之善,撮明法之要,與時遷徙,應物變化,立俗施事,無所不宜,指約而易操,事少而功多。儒者則不然,以為人主天下之儀表也,君唱臣和,主先臣隨。如此,則主勞而臣佚。至於大道之要,去健羨,黜聰明,釋此而任術。夫神大用則竭,形大勞則敝;神形蚤衰,欲與天地長久,非所聞也。

    夫陰陽,四時、八位、十二度、二十四節各有教令,曰順之者昌,逆之者亡,未必然也,故曰「使人拘而多畏」。夫春生夏長,秋收冬臧,此天道之大經也,弗順則無以為天下紀綱,故曰「四時之大順,不可失也」。

    夫儒者,以六藝為法,六藝經傳以千萬數,累世不能通其學,當年不能究其禮,故曰「博而寡要,勞而少功」。若夫列君臣父子之禮,序夫婦長幼之別,雖百家弗能易也。

    墨者亦上堯舜,言其德行曰︰「堂高三尺,土階三等,茅茨不翦,采椽不斫,飯土簋,⑤土刑,糲粱之食,藜藿之羹;夏日葛衣,冬日鹿裘」。其送死,桐棺三寸,舉音不盡其哀。教喪禮,必以此為萬民率。故天下共若此,則尊卑無別也。夫世異時移,事業不必同,故曰「儉而難遵」也。要曰強本節用,則人給家足之道也。此墨子之所長,雖百家不能廢也。

    法家不別親疏,不殊貴賤,壹斷於法,則親親尊尊之恩絕矣,可以行一時之計,而不可長用也,故曰「嚴而少恩」。若尊主卑臣,明分職不得相逾越,雖百家不能改也。

    名家苛察繳繞,使人不得反其意,決於名,時失人情,故曰「使人儉而善失真」。若夫控名責實,參伍不失,此不可不察也。

    道家無為,又曰無不為,其實易行,其辭難知。其術以虛無為本,以因循為用。無成勢,無常形,故能究萬物之情。不為物先後,故能為萬物主。有法無法,因時為業;有度無度,因物興舍。故曰「聖人不巧,時變是守」。虛者道之常也,因者君之綱也。群臣並至,使各自明也。其實中其聲者謂之端,實不中其聲者謂之款。款言不听,奸乃不生,賢不肖自分,白黑乃形。在所欲用耳,何事不成!乃合大道,混混冥冥。光耀天下,復反無名。凡人所生者神也,所托者形也。神大用則竭,形大勞則敝,形神離則死。死者不可復生,離者不可復合,故聖人重之。由此觀之,神者生之本,形者生之具。不先定其神形,而曰「我有以治天下」,何由哉?(《漢書•司馬遷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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