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十 ◇ 奏沒入諸下里物
類別︰集部 作者︰(清)嚴可均 書名︰
全漢文
商賈或豫收方上不祥器物,冀其疾用,欲以求利,非民臣所當為。請沒入縣官。(《漢書•酷史傳》︰昭帝大行時,方上事暴起,用度未辦,延年奏言奏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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