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十一 ◇ 奏記霍光爭侯史吳事

類別︰集部 作者︰(清)嚴可均 書名︰全漢文

    吏縱罪人,有常法,今更詆吳為不道,恐於法深。又丞相素無所守持,而為好言於下,盡其素行也。至擅召中二千石,甚無狀。延年愚,以為丞相久故,及先帝用事,非有大故,不可棄也。間者民頗言獄深,吏為峻詆,今丞相所議,又獄事也,如是以及丞相,恐不合眾心。群下モ嘩,庶人私議,流言四布,延年竊重將軍失此名於天下也!(《漢書•杜周附傳》︰桑弘羊子遷亡,過父故吏侯史吳。大將軍遂下延尉王平、少府徐仁於獄,朝廷皆恐丞相車千秋坐之,延年乃奏記,光爭以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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