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十三 ◇ 奏封事薦馮野王
類別︰集部 作者︰(清)嚴可均 書名︰
全漢文
野王行能高妙,內足與圖身,外足以慮化。竊惜野王懷國之寶,而不得陪朝廷與朝者並。野王前以王舅出,以賢復入,明國家樂進賢也。(《漢書•馮奉世附傳》︰朔方刺史蕭育奏封事薦言。案︰朔方即冀州。又案︰王章薦馮野王封事,末三語與此同。)
(快捷鍵:←)
上一頁
  
回書目(快捷鍵:Enter)
  
下一頁
(快捷鍵:→)
如果你對
全漢文
有什麼建議或者評論,請
點擊這里
發表。
重要聲明︰典籍《
全漢文
》所有的文章、圖片、評論等,與本站立場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