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十四 ◇ 奏免陳湯

類別︰集部 作者︰(清)嚴可均 書名︰全漢文

    湯以吏二千石奉使,顓命蠻夷中,不正身以先下,而盜所收康居財物,戒官屬曰︰「絕域事不覆校,雖在赦前,不宜處位。」(《漢書•匡衡傳》︰成帝初即位,丞相衡復奏。)


如果你對全漢文有什麼建議或者評論,請 點擊這里 發表。
重要聲明︰典籍《全漢文》所有的文章、圖片、評論等,與本站立場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