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十七 ◇ 奏置三公官

類別︰集部 作者︰(清)嚴可均 書名︰全漢文

    古者民樸事約,國之輔佐必得賢聖,然猶則天三光,備三公官,各有分職。今末俗之弊,政事煩多,宰相之材不能及古,而丞相獨兼三公之事,所以久廢而不治也。宜建三公官,定卿大夫之任,分職授政,以考功效。(《漢書•朱博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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