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十七 ◇ 移書池陽追署廉吏王立
類別︰集部 作者︰(清)嚴可均 書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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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所舉廉吏獄掾王立,家私受賕,而立不知,殺身以自明。立誠廉士,甚可閔惜!其以府決曹掾書立之柩,以顯其魂。府掾史素與立相知者,皆予送葬。(《漢書•薛宣傳》︰池陽令舉廉吏獄掾王立,府未反召,聞立受囚家錢。宣責讓縣,縣案驗獄掾,乃其妻獨受系者錢萬六千,受之再宿,獄掾實不知。掾慚憤自殺,宣聞之,移書池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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