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十九 ◇ 奏劾薛宣
類別︰集部 作者︰(清)嚴可均 書名︰
全漢文
《春秋》之義,王人微者序乎諸侯之上,尊王命也。臣幸得奉使,以督察公卿以下為職,今丞相宣請遣掾史,以宰士督察天子奉使命大夫,甚言孛逆順之理。宣本不師受經術,因事以立奸威。案浩商所犯,一家之禍耳,而宣欲專權作威,乃害於乃國,不可之大者。願下中朝特進列侯、將軍以下,正國法度。(《漢書•翟方進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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