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十一 ◇ 奏高句驪事
類別︰集部 作者︰(清)嚴可均 書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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貉人犯法,不從騶起,正有它心,宜令州郡且尉安之。今猥被以大罪,恐其遂畔,夫餘之屬必有和者。匈奴未克,夫餘、穢貉復起,此大憂也。(《漢書•王莽傳》中︰莽發高句驪兵,皆亡出塞,州郡歸咎於高句侯騶。嚴尢奏言,莽不尉安,穢貉遂反。又見《三國•魏志•高句驪傳》。「不從騶起」作「罪不起於 」。按騶、 二字形近,未知孰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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