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十二 ◇ 奏宜令莽平決事
類別︰集部 作者︰(清)嚴可均 書名︰
全漢文
往者,吏以功次遷至二千石,及州部所舉茂材異等吏,率多不稱,宜皆見安漢公。又太後不宜親省小事。(《漢書•王莽傳》上︰莽欲專斷,知太後厭政,乃風公卿奏言。)
(快捷鍵:←)
上一頁
  
回書目(快捷鍵:Enter)
  
下一頁
(快捷鍵:→)
如果你對
全漢文
有什麼建議或者評論,請
點擊這里
發表。
重要聲明︰典籍《
全漢文
》所有的文章、圖片、評論等,與本站立場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