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解〕
荀子認為社會上流行著一些謬論,所以在本篇中把它們逐條列出,然後 以公正的議論來批駁它們。這種駁論式的文章體現了當時百家爭鳴的學術氣 氛,對韓非寫作《難》篇顯然具有直接的影響。
〔原文〕
18.1 世俗之為說者曰︰“主道利周 (1) 。”是不然。主者,民之唱也;上者,下之儀也 (2) 。彼將听唱而應,視儀而動。唱默 則民無應也,儀隱則下無動也。不應不動,則上下無以相有也 (3) 。若是,則 與無上同也,不祥莫大焉。故上者,下之本也。上宣明,則下治辨矣 (4) ;上 端誠,則下願愨矣;上公正,則下易直矣 (5) 。治辨則易一,願愨則易使,易 直則易知。易一則強,易使則功,易知則明︰是治之所由生也。上周密,則 下疑玄矣 (6) ;上幽險,則下漸詐矣 (7) ;上偏曲,則下比周矣。疑玄則難一, 漸詐則難使,比周則難知。難一則不強,難使則不功,難知則不明︰是亂之 所由作也。故主道利明不利幽,利宣不利周。故主道明 (8) ,則下安;主道幽, 則下危。故下安,則貴上;下危,則賤上。故上易知,則下親上矣;上難知, 則下畏上矣。下親上,則上安;下畏上,則上危。故主道莫惡乎難知,莫危 乎使下畏己。傳曰︰“惡之者眾則危。”《書》曰 (9) ︰“克明明德。”《詩》 曰 (10) ︰“明明在下 (11) 。”故先王明之,豈特玄之耳哉 (12) ?
〔注釋〕
(1)周︰周密,指隱蔽不露。(2)儀︰立木以示人叫做儀,也叫表。(3)有︰通“友”,親善。(4) 君主把政治措施公開了,臣民就能遵照執行,所以能治理好。辨( 辦)︰通“辦”,治理。(5)易︰ 平坦,不險惡。(6)玄︰通“眩”,迷惑。(7)漸︰見 2.4 注(1)。(8)故︰猶“夫”,發語詞。(9)今本 《尚書・堯典》有(堯)“克明俊德”一語,“俊”通“”,是明的意思,“俊德”即“明德”。 克︰能,明德︰完美的德行。(10)引詩見《詩・大雅・大明》。(11)明明︰原為皎潔明亮的意思,指 周文王、周武王的德行賢明完美。但荀子此文斷章取義,把“明明”理解為動賓關系,所以是彰明美 德的意思。(12)特︰只。玄︰幽深。這里用作使動詞。
〔譯文〕
社會上那些庸俗的創立學說的人說︰“君主的統治措施以周密隱蔽為有利。”這種說法不對。君主,好比是民眾的領唱;帝王,好比是臣下的標桿。那臣民們將听著 領唱來應和,看著標桿來行動。領唱沉默,那麼民眾就無從應和;標桿隱蔽, 那麼臣下就無從行動。臣民不應和、不行動,那麼君主和臣民就無法相親善 了。像這樣,那就和沒有君主一樣,不吉利的事沒有比這更大的了。所以君 主,是臣民的根基。君主公開明朗,那麼臣民就能治理好了;君主端正誠實, 那麼臣民就老實忠厚了;君主公正無私,那麼臣民就坦蕩正直了。臣民治理 得好就容易統一,老實忠厚就容易役使,坦蕩正直就容易了解。臣民容易統 一,國家就會強盛;臣民容易役使,君主就能建立功業;臣民容易了解,君 主就會明白清楚。這是安定得以產生的緣由。君主隱蔽不露,那麼臣民就疑 惑迷亂了;君主陰暗險惡,那麼臣民就虛偽欺詐了;君主偏私不公正,那麼 臣民就緊密勾結了。臣民疑惑迷亂就難以統一,虛偽欺詐就難以役使,緊密勾結就難以了解。臣民難以統一,那麼國家就不會強盛;臣民難以役使,那 麼君主就不能建立功業;臣民難以了解,那麼君主就不清楚。這是禍亂產生 的根源。所以君主的統治措施以明朗為有利而以陰暗為不利,以公開為有利 而以隱蔽為不利。君主的統治措施公開明朗,那麼臣民就安逸;君主的統治 措施陰暗不明,那麼臣民就危險。臣民安逸,就會尊重君主;臣民危險,就 會鄙視君主。君主的措施容易被了解,那麼臣民就親愛君主了;君主的措施 難以被了解,那麼臣民就害怕君主了。臣民親愛君主,那麼君主就安逸;臣 民害怕君主,那麼君主就危險。所以君主的統治措施沒有比難以被了解更壞 的了,沒有比使臣民害怕自己更危險的了。古書上說︰“憎恨他的人眾多, 他就危險了。”《尚書》說︰“能夠彰明賢明的德行。”《詩》雲︰“彰明 美德在天下。 ” 古代的聖王也彰明自己, 難道只是使自己幽深難知就算了嗎?
〔原文〕
18.2 世俗之為說者曰︰“桀、紂有天下 (1) ,湯、武篡而奪之 (2) 。”是不 然,以桀、紂為常有天下之籍 (3) ,則然;親有天下之籍,則不然;天下謂在 桀、紂,則不然。古者天子千官,諸侯百官。以是千官也,令行于諸夏之國,謂之王;以 是百官也,令行于境內,國雖不安,不至于廢易遂亡 (4) ,謂之君。聖王之子 也,有天下之後也,勢籍之所在也,天下之宗室也 (5) ,然而不材不中,內則 百姓疾之,外則諸侯叛之,近者境內不一,遙者諸侯不听,令不行于境內, 甚者諸侯侵削之,攻伐之;若是,則雖未亡,吾謂之無天下矣。 聖王沒,有勢籍者罷 (6) ,不足以縣天下 (7) ,天下無君。諸侯有能德明威 積,海內之民莫不願得以為君師;然而暴國獨侈,安能誅之,必不傷害無罪 之民,誅暴國之君若誅獨夫。若是,則可謂能用天下矣。能用天下之謂王。 湯、武非取天下也,修其道,行其義,興天下之同利,除天下之同害, 而天下歸之也。桀、紂非去天下也,反禹、湯之德,亂禮義之分,禽獸之行, 積其凶,全其惡,而天下去之也。天下歸之之謂王,天下去之之謂亡。故桀、 紂無天下,而湯、武不弒君,由此效之也。湯、武者,民之父母也;桀、紂 者,民之怨賊也。今世俗之為說者,以桀、紂為君,而以湯、武為弒,然則 是誅民之父母,而師民之怨賊也,不祥莫大焉。以天下之合為君,則天下未 嘗合于桀、紂也,然則以湯、武為弒,則天下未嘗有說也,直隳之耳 (8) ! 故天子唯其人 (9) 。天下者,至重也,非至強莫之能任;至大也,非至辨 莫之能分;至眾也,非至明莫之能和。此三至者,非聖人莫之能盡,故非聖 人莫之能王。聖人,備道全美者也,是縣天下之權稱也 (10) 。桀、紂者,其知慮至險也,其至意至暗也 (11) ,其行之為至亂也 (12) 。親 者疏之,賢者賤之,生民怨之,禹、湯之後也而不得一人之與。刳比干,囚 箕子 (13) ,身死國亡,為天下之大J (14) ,後世之言惡者必稽焉。是不容妻子 之數也 (15) 。故至賢疇四海 (16) ,湯、武是也;至罷不容妻子,桀、紂是也。 今世俗之為說者,以桀、紂為有天下而臣湯、武,豈不過甚矣哉?譬之,是 猶傴巫跛匡大自以為有知也 (17) 。故可以有奪人國,不可以有奪人天下;可以有竊國,不可以有竊天下也。 可以奪之者可以有國 (18) ,而不可以有天下;竊可以得國,而不可以得天下。 是何也?曰︰國,小具也,可以小人有也,可以小道得也,可以小力持也; 天下者,大具也,不可以小人有也,不可以小道得也,不可以小力持也。國 者,小人可以有之,然而未必不亡也;天下者,至大也,非聖人莫之能有也。
〔注釋〕
(1)桀、紂︰見 1.14 注(3)。(2)湯、武︰見 4.12 注(12)。(3)常︰通“嘗”,曾經。籍︰見 8.1 注(3)。(4)遂︰通”墜”,墜落,垮掉。(5)宗室︰見 16.4 注(13)。(6)罷(p0 皮)︰通“疲”,不 賢,無行無能。(7)縣︰見 11.13 注(1)。(8)直︰只。隳︰《集解》作“墮”,古字通,今據世德堂本 改。之︰指代“湯、武”。(9)其人︰見 9.24 注(44)。(10)權稱︰秤,參見 6.4 注(1)。此用來喻指聖 人能辨明輕重,平衡天下。(11)“至意”的“至”通“志”。(12)“之”字為衍文。一說“之”猶“與”, 見《古書虛字集釋》。(13)刳比干,囚箕子︰見 8.15 注(8)。(14)J︰見 5.6 注(3)。(15)容︰包容。 指庇護、保住。數︰道理。(16)疇︰界。疇四海︰以四海為疆域,即擁有天下。(17)傴(宇)︰駝 背。跛匡︰此指從事迷信活動的殘疾人,與 9.24 的“跛 擊”類似。大︰一說是“而”字之誤。(18)“奪之”上的“可以”二字是衍文。
〔譯文〕
社會上那些庸俗的創立學說的人說︰“夏桀、商紂擁有天下,商湯、周 武王把它篡奪了。”這種說法不對。認為夏桀、商紂曾經有過統治天下的勢 位,那是對的;認為他們親自佔有過統治天下的勢位,那就不對了;以為天 下都掌握在夏桀、商紂手中,那也是不對的。古代天子有上千個官吏,諸侯有上百個官吏。依靠這上千個官吏,政令 能推行到中原各諸侯國,就可稱作為統治天下的帝王;依靠這上百個官吏, 政令能推行到國境之內,國家即使不安定,還不致于被廢黜撤換垮台滅亡, 就可稱作為諸侯國的國君。聖明帝王的子孫,是擁有天下的後代,是權勢的 佔有者,是天下人所尊崇的帝王之家,但是如果沒有才能又不公正,內則百 姓怨恨他,外則諸侯背叛他,近處是境內不統一,遠處是諸侯不听從,政令 不能在境內實行,甚而至于諸侯侵略分割他,攻打討伐他;像這樣,那麼他 即使還沒有滅亡,我也要說他已經失去天下了。聖明的帝王死了,那些擁有權勢的後代沒有德才,不能夠用來掌握天下, 天下等于沒有了君主。諸侯中如果有人能夠德行賢明威信崇高,那麼天下的 人民就無不願意得到他讓他做自己的君長;然而暴君統治的國家偏偏奢侈放 縱,怎麼能殺掉暴君呢,一定不傷害沒有罪過的民眾,那麼殺掉暴虐之國的 君主就像殺掉一個孤獨無依的人一樣。像這樣,就可以說是能夠使用天下人 民了。能夠使用天下人民的就叫做帝王。商湯、周武王並不是奪取天下,而是遵行那正確的政治原則,奉行那合 宜的道義,興辦天下人的共同福利,除去天下人的共同禍害,因而天下人歸 順他們。夏桀、商紂並不是丟了天下,而是違背了夏禹、商湯的德行,擾亂 了禮義的名分,干出了禽獸般的行為,不斷行凶,無惡不作,因而天下人拋 棄了他們。天下人歸順他就叫做稱王,天下人拋棄他就叫做滅亡。所以夏桀、 商紂王並沒有擁有天下,而商湯、周武王並沒有殺掉君主,從這個角度就能 證明它。商湯、周武王,是人民的父母;夏桀、商紂王,是人民的仇敵。現 在社會上那些庸俗的創立學說的人,把夏桀、商紂王當作君主,而認為商湯、 周武王是殺君,這樣的話,那就是在譴責人民的父母,而把人民的仇敵當作 君長,不吉利的事沒有比這個更大的了。如果認為天下歸附的人才是君主, 那麼天下人從來沒有歸附過夏桀、商紂王,這樣的話,那麼認為商湯、周武 王是殺君,就是天下人從來沒有過的說法了,這只不過是在毀謗他們罷了! 所以天子一定要有理想的人選來擔任。治理天下,那任務是極其繁重的, 不是最強勁有力的人是不能夠擔負它的;那範圍是極其廣大的,不是最明辨 的人是不能夠分辨它的;那人民是極其眾多的,不是最英明的人是不能夠協調他們的。這三個最,不是聖人沒有誰能具備,所以不是聖人就沒有誰能稱 王天下。聖人,是道德完備、十全十美的人,他就像掛在天下的一桿秤。 夏桀、商紂王,他們的謀慮極其險惡,他們的思想極其愚昧,他們的行 為極其昏亂。親近的人疏遠他們,賢能的人鄙視他們,人民怨恨他們,他們 雖然是夏禹、商湯的後代卻得不到一個人的幫助。商紂王將比干剖腹挖心, 囚禁箕子,結果自身被殺、國家滅亡,成為天下最可恥的人,後世說到壞人, 就一定要拿他作例證。這就是他們不能保住妻子兒女的道理。所以極有德才 的人能囊括天下,商湯、周武王就是;極無德才的人不能庇護妻子兒女,夏 桀、商紂就是。現在社會上那些庸俗的創立學說的人,認為夏桀、商紂王擁 有了天下而把商湯、周武王作為他們的臣子,難道不是錯得很厲害了嗎?拿 它打個比方,這就好像是駝背的巫婆、瘸了腿的殘疾人狂妄地自以為有見解 一樣。所以可以有奪取別人國家的事,卻不可能有奪取別人天下的事;可以有 竊取國家政權的事,卻不可能有竊取天下統治權的事。奪取政權的人可能擁 有一個國家,卻不可能擁有整個天下;竊取政權可以得到一個國家,卻不可 能得到整個天下。這是為什麼呢?回答說︰國家是個小器具,可以讓德才低 劣的小人佔有,可以依靠歪門邪道來取得,可以憑借較小的力量來維持;天 下是個大器具,不可能讓德才低劣的小人佔有,不可能依靠歪門邪道來取得, 不可能憑借較小的力量來維護。國家,小人可以擁有它,但是不一定就不滅 亡;天下,是極其龐大的,不是聖人沒有誰能佔有它。
〔原文〕
18.3 世俗之為說者曰︰ “治古無肉刑,而有象刑。墨黥 (1) ; (2) ;共 (3) , 艾畢 (4) ;菲 (5) ,對屨 (6) ;殺,赭衣而不純 (7) 。治古如是。”是不然。 以為治邪?則人固莫觸罪,非獨不用肉刑,亦不用象刑矣。以為人或觸 罪矣而直輕其刑?然則是殺人者不死,傷人者不刑也。罪至重而刑至輕,庸 人不知惡矣,亂莫大焉。凡刑人之本,禁暴惡惡,且征其未也 (8) 。殺人者不 死,而傷人者不刑,是謂惠暴而寬賊也,非惡惡也。故象刑殆非主于治古, 並起于亂今也。治古不然。凡爵列、官職、賞慶、刑罰皆報也,以類相從者 也 (9) 。一物失稱 (10) ,亂之端也。夫德不稱位,能不稱官,賞不當功,罰不 當罪,不祥莫大焉。昔者武王伐有商,誅紂,斷其首,縣之赤旆 (11) 。夫征暴 誅悍,治之盛也。殺人者死,傷人者刑,是百王之所同也,未有知其所由來 者也。刑稱罪則治,不稱罪則亂。故治則刑重,亂則刑輕;犯治之罪固重, 犯亂之罪固輕也 (12) 。《書》曰 (13) ︰“刑罰世輕世重。”此之謂也。
〔注釋〕
(1)黥(情)︰古代一種刑罰,在犯人臉上刺字,再涂上墨,也叫墨刑。(2)依下文,“ 嬰”上當有“劓”字。劓(義)︰割掉鼻子的刑罰。 草)︰通“草”。嬰︰通“纓”,帽 帶。(3)共︰通“宮”,破壞生殖器的刑罰,所謂男子割勢,女子幽閉。(4)艾(義)︰通“刈”, 割。畢︰蔽膝,縫于長衣之前,是古代官服上的一種裝飾。(5)菲︰通“|”(f8i 廢),砍掉腳的刑罰。(6)屨( )︰麻鞋。(7)赭( 者)︰紅褐色。 純( 準)︰衣服的瓖邊,此指衣領。(8)征︰通“懲”,懲戒,通過懲罰而引起警戒使以後不再 干。(9)以類相從︰指善有善報、惡有惡報。(10)稱( 趁)︰相當。失稱︰失當,指爵位、官職、 獎賞、刑罰的頒發實施沒有做到以類相從。(11)見 21.3 注(5)。(12)大治之世,家給人足,不該犯罪, 所以若有犯罪也就重了;亂世之時,人們為饑寒所迫,容易犯罪,所以犯的罪也就輕了。(13)引文見 《尚書・呂刑》。
〔譯文〕
社會上那些庸俗的創立學說的人說︰ “治理得很好的古代社會沒有肉刑, 而只有象征性的刑罰。用黑墨畫臉來代替臉上刺字的黥刑;割鼻子的劓刑, 用系上草制的帽帶來代替;閹割生殖器的宮刑,用割去衣服前的蔽膝來代替; 砍掉腳的|刑,用穿麻鞋來代替;殺頭的死刑,用穿上紅褐色的衣服而不做 衣領來代替。治理得很好的古代社會就像這樣。”這種說法不對。 以為當時已經治理好了麼?那麼當時的人根本就沒有誰再會犯罪了,那 就不但用不著肉刑,而且也用不著象征性的刑罰了。以為當時的人有的還是 犯罪了而只是減輕他們的刑罰麼?這樣的話,那就是殺人的不會被處死,傷 人的不會被懲罰。罪行極重而刑罰極輕,平常人就不知道憎恨犯罪了,禍亂 沒有比這更大的了。大凡懲罰人的根本目的,是禁止暴行、反對作惡,而且 防範那未來。殺人的不被處死,而傷害人的不受刑罰,這叫做優惠暴徒而寬 恕強盜,不是反對作惡。所以象征性的刑罰恐怕並非產生于治理得很好的古 代,而都是產生于混亂的現代。治理得好的古代並不是這樣的。凡是爵位、 官職、獎賞、刑罰都是一種回報,與行為的類別相應的。一件事情賞罰失當, 那就是禍亂的開端。德行和地位不相稱,能力和官職不相稱,獎賞和功勞不 相當,刑罰和罪過不相當,不吉利的事沒有比這更大的了。從前周武王討伐 商王朝,懲罰商紂王,砍下了他的頭,把它掛在大紅旗的飄帶上。這征伐暴 君懲治元凶,是政治上的豐功偉績。殺人的被處死,傷人的被懲罰,這是歷 代帝王所相同的,沒有人知道它是從什麼時代傳下來的。刑罰和罪行相當, 社會才能治理好;刑罰和罪行不相當,社會就會混亂。所以社會治理得好, 刑罰就重;社會混亂,刑罰才輕。因為在治理得好的時代犯的罪,本來就重; 在混亂的時代犯的罪,本來就輕。《尚書》上說︰“刑罰有的時代輕、有的 時代重。”說的就是這種情況。
〔原文〕
18.4 世俗之為說者曰︰“湯、武不能禁令。”是何也?曰︰“楚、越不受制。”是不然。湯、武者,至天下之善禁令者也。湯居亳,武王居 (1) ,皆百里之地也, 天下為一,諸侯為臣,通達之屬,莫不振動從服以化順之 (2) ,曷為楚、越獨 不受制也?彼王者之制也,視形勢而制械用,稱遠邇而等貢獻,豈必齊哉? 故魯人以y,衛人用柯,齊人用一革。土地形制不同者 (3) ,械用備飾不可不 異也。故諸夏之國同服同儀 (4) ,蠻、夷、戎、狄之國同服不同制 (5) 。封內甸 服 (6) ,封外侯服 (7) ,侯、衛賓服 (8) ,蠻、夷要服 (9) ,戎、狄荒服 (10) 。甸服 者祭 (11) ,侯服者祀 (12) ,賓服者享 (13) ,要服者貢 (14) ,荒服者王 (15) 。日祭, 月祀,時享,歲貢,終王 (16) 。夫是之謂視形勢而制械用,稱遠近而等貢獻, 是王者之至也 (17) 。彼楚、越者,且時享、歲貢、終王之屬也,必齊之日祭、 月祀之屬然後曰“受制”邪?是規磨之說也 (18) 。溝中之瘠也 (19) ,則未足與 及王者之制也。語曰︰“淺不足與測深,愚不足與謀知,坎井之蛙不可與語 東海之樂。”此之謂也。
〔注釋〕
(1)亳、 ︰見 11.3 注(13)、(14)。(2)振︰通“震”,恐懼。(3)形︰《集解》作“刑”。據 宋浙本改。形︰情形,環境。制︰法度,此指長期形成而人們普遍遵行的習俗。(4)服︰服事天子,指 古代諸侯根據規定為天子提供服務。儀︰儀式,禮節規範。(5)蠻、夷、戎、狄︰分別是我國古代對南 部、東部、西部、北部各民族的統稱,帶有誣蔑性。(6)封內︰界內,指王城周圍直接受帝王管轄的地區內,其四面的疆界距京城五百里,也就是方圓一千里的面積。甸︰通“田”,種田。甸服︰種田而 交納農作物來服事帝王(參見《尚書・禹貢》)。古代在王城外圍,每五百里定為一個區域,並按遠 近將它們分為不同的服役等級(即上文所說的“稱遠邇而等貢獻”),每一地區分別按規定為帝王提 供各種不同的服務。據《尚書・禹貢》,從京城向外,由近及遠以五百里為一單位的服役地區分別稱 為甸服、侯服、綏服、要服、荒服。據《周禮・夏官・職方氏》記載,京城周圍方圓千里為王畿(帝 王直接管轄的地區),其外由近及遠每五百里為一單位的服役地區分別稱為侯服、甸服、男服、采服、 衛服、蠻服、夷服、鎮服、藩服。兩者均與此文不同。此文所說,與《國語・周語上》所記謀父之言 相同。謀父說它是“先王之制”,荀子這里把它說成是湯、武之制,所以它可能是商朝至周初一種較 早的制度。因而它與 《禹貢》所載的夏制相近而與 《周禮》所載的周制差別較大。 (7)封外︰據《尚書・禹 貢》,侯服的區域為甸服區域以外的五百里之地。侯︰通“候”,守望,守候放哨。(8)侯、衛︰據《尚 書・禹貢》,在五百里的侯服地區內,其外圍“三百里諸侯”(即名各擔任守望工作);在五百里的 綏服地區內,其外圍“二百里奮武衛”。此文的“侯、衛”,可能相當于《禹貢》中的“諸侯”與“奮 武衛”,是指“侯服”之外的主要擔任守望保衛工作的地區,其地可能也是五百里。一說“侯、衛” 即《周禮・職方氏》所載的侯服至衛服五個地區,共二千五百里(見《國語・周語上》韋昭注)。賓 服︰以賓客的身份按時朝見進貢以服事天子。(9)蠻、夷︰南蠻、東夷。一說即《周禮》所載的蠻服、 夷服。要( 妖)︰約束。(10)戎、狄︰西戎、北狄。一說即《周禮》所載的鎮服、藩服。荒︰遠。 (11)祭︰此特指祭祀死去的祖父、父親。參見《國語・周語上》韋注。(12)祀︰此特指祭祀死去的曾 祖(祖父的父親)、高祖(祖父的祖父)。(13)享︰供獻。指把祭品獻給祖先。此特指祭祀遠祖、始 祖。(14)貢︰進貢。此特指把各地進貢的物品拿到祭場上祭天神。(15)“王”字上《集解》有“終” 字,據《國語・周語上》刪。王︰以之為王,即承認天子為王。據古代的禮制,九州之外叫做蕃國, 每當新的天子即位,必須來朝見一次,以承認天子的統治地位,並獻上其國的寶物作為禮物。(16) 《集 解》無“終王”二字,據《國語・周語上》補。終︰終了,死,指一代天子死去。(17)至︰當為“制” 之音誤。(18)規︰圓規。規磨︰圓規被磨損了,指有差錯。(19)瘠(自)︰見 4.13 注(6)。此喻指 知識淺陋而不開化的人。
〔譯文〕
社會上那些庸俗的創立學說的人說︰“商湯、周武王不能實施禁令。” 這種說法的根據是什麼呢?他們說︰“因為楚國、越國不受他們的制約。” 這種說法不對。商湯、周武王,是普天下最善于實施禁令的人。商湯居住在亳邑,周武 王居住在 京,都不過是方圓百里的地方,但天下被他們統一了,諸侯做了 他們的臣子,凡交通能到達的地方,人們無不驚恐顫動听從歸服以至于被感 化而依順他們,為什麼楚國、越國偏偏不受他們的制約呢?那些王者的制度, 根據各地的情形來制造器械用具,衡量遠近來規定進貢的等級差別,哪里一 定要整齊劃一呢?所以魯國人用碗,衛國人用盂,齊國人用整塊皮制作的器 皿。土地環境風俗習慣不同的地方,器械用具設備服飾不能不有差別。所以 中原各國同樣服事天子而禮節規範相同。南蠻、東夷、西戎、北狄等國家同 樣服事天子而習俗不同。天子直接管轄的領地內以交納農作物來服事天子, 天子直接管轄的地區外圍以守候放哨來服事天子,再向外負責守望保衛的地 區則以賓客的身份按時進貢來服事天子,南蠻、東夷等少數民族地區以接受 約束來服事天子,西戎、北狄等少數民族地區以不固定的進貢來服事天子。 以交納農作物來服事天子的地區負責供給祭祀祖父、父親的物品,以守候放 哨來服事天子的地區負責供給祭祀曾祖、高祖的物品,以賓客身份按時進貢 來服事天子的地區負責供給祭祀遠祖、始祖的物品,以接受約束來服事天子 的地區負責供給祭祀天神的物品,以不固定的進貢來服事天子的地區要承認天子的統治地位。每天要祭祀一次祖父、父親,每個月要祭祀一次曾祖、高 祖,每個季度要祭祀一次遠祖、始祖,每年要祭祀一次天神,每一代天子死 了就要朝見一次即位的新天子以承認他的統治地位。這就是所謂的根據各地 的情形來制造器械用具,衡量遠近來規定進貢的等級差別,這就是王者的制 度。那楚國、越國,不過是進貢每季祭祀、每年祭祀的祭品以及一代天子死 了以後要來承認新天子一類的國家,難道一定要使他們與那些供給每天祭 祀、每月祭祀的祭品一類的國家一樣,然後才說他們“受制約”了嗎?這是 有差錯的說法啊。這種人真像山溝中的僵尸,不值得和他談及聖王的制度。 俗話說︰“淺陋的人不值得和他測度深刻的事,愚蠢的人不值得和他商量智 巧的事,廢井中的青蛙不能和它談論東海中的樂趣。”說的就是這種情況。
〔原文〕
18.5 世俗之為說者曰︰“堯、舜擅讓 (1) 。”是不然。天子者,勢位至尊,無敵于天下 (2) ,夫有誰與讓矣 (3) ?道德純備,智慧 甚明 (4) ,南面而听天下,生民之屬,莫不振動從服以化順之,天下無隱士, 無遺善,同焉者是也,異焉者非也,夫有惡擅天下矣?曰︰“死而擅之。”是又不然。聖王在上,圖德而定次,量能而授官,皆使民載其事而各得其宜;不能 以義制利,不能以偽飾性 (5) ,則兼以為民。聖王已沒,天下無聖,則固莫足 以擅天下矣。天下有聖而在後者,則天下不離,朝不易位,國不更制,天下 厭然與鄉無以異也 (6) ;以堯繼堯,夫又何變之有矣?聖不在後子而在三公 (7) ,則天下如歸,猶復而振之矣,天下厭然與鄉無以異也;以堯繼堯,夫又 何變之有矣?唯其徙朝改制為難。故天子生,則天下一隆,致順而治,論德 而定次;死,則能任天下者必有之矣。夫禮義之分盡矣,擅讓惡用矣哉 (8) ?曰︰“老衰而擅。”是又不然。血氣筋力則有衰,若夫智慮取舍則無衰。曰︰“老者不堪其勞而休也。”是又畏事者之議也。天子者,勢至重而形至佚,心至愉而志無所詘 (9) ,而形不為勞,尊無上 矣。衣被 (10) ,則服五采 (11) ,雜間色 (12) ,重文繡,加飾之以珠玉。食飲,則 重大牢而備珍怪 (13) ,期臭味 (14) ,曼而饋 (15) ,代 而食 (16) ,《雍》而徹乎 五祀 (17) ,執薦者百人侍西房 (18) 。居 (19) ,則設張容 (20) ,負依而坐 (21) ,諸侯 趨走乎堂下。出戶而巫覡有事 (22) ,出門而宗祀有事 (23) ,乘大路、趨越席以 養安 (24) , 側載 芷以養鼻 (25) , 前有錯衡以養目 (26) , 和鸞之聲步中 《武》 《象》 、騶中《韶》《護》以養耳(27) ,三公奉軛持納 (28) ,諸侯持輪、挾輿、先馬,大侯編後,大夫次之,小侯、元士次之,庶士介而夾道,庶人隱竄莫敢視望。 居如大神,動如天帝,持老養衰,猶有善于是者與不 (29) ?老者,休也,休猶 有安樂恬愉如是者乎?故曰︰諸侯有老,天子無老;有擅國,無擅天下。古 今一也。夫曰“堯、舜擅讓”,是虛言也,是淺者之傳,陋者之說也 (30) 。不知逆 順之理,小大、至不至之變者也 (31) ,未可與及天下之大理者也。
〔注釋〕
(1)堯︰見 2.2 注(4)。舜︰見 3.1 注(10)。擅︰通“禪”,傳。(2)敵︰匹敵,相當。(3)有︰ 通“又”。荀子的意思是︰雙方地位相等,才談得上推讓。別人的地位都不如天子,也就無所謂推讓。 (4)慧︰《集解》作“惠”,據世德堂本改。(5)偽︰人為,指後天的努力。飾︰通“飭”,整治。(6) 厭然︰見 8.1 注(15)。鄉︰通“ 保 憂啊# 罰┤ 杭 8.24 注(5),此泛指輔佐大臣。(8)古代的禮義名分規定好了王位的繼承權,所以禮義名分能完全落實了,那麼“能任天下者必有之矣”,也就 用不著禪讓了。(9)詘︰同“屈”,指受挫折、不能實現。(10)衣(義)︰穿。被(披)︰同“披”。 (11)服︰穿。五采︰青、黃、赤、白、黑五種顏色,古代稱之為正色。(12)雜︰錯雜,配合。間色︰ 青、黃、赤、白、黑五種正色以外的雜色,如粉紅、綠、碧、紫等等,它們是由正色相間調配而成, 所以叫間色。古人一般上衣用正色,下衣用間色。(13)重︰重疊。大(太)牢︰同“太牢”。祭 祀用的犧牲叫牢,太牢用牛、羊、豬三種牲畜,這里用來指代牛、羊、豬齊全的宴會。 (14)期︰通“綦”, 極,盡。臭(秀)︰鼻子聞到的氣味。味︰口舌嘗到的滋味。參見 11.11。(15)曼︰通“縵”,由 十幾個人合奏的一種音樂。一說通 “萬”,是一種以羽、 、干、戚為舞具的舞蹈。 (16)代︰當為 “伐”, 敲擊。 ( 高)︰“皋”之俗字,通“ ”( 高),大鼓。(17)《雍》︰《詩・周頌》中的 樂章名,為古代撤膳時所奏。徹︰通“撤”,指撤去宴席。五祀︰五種祭祀,即祭戶神、灶神、中 神(宅神)、門神、行神(路神),此文專指祭灶神。按古代禮制,天子用餐畢,就把宴席撤回到灶 上祭灶神。(18)執︰拿。薦︰尚未食用而準備進獻的食物。參見《周禮・天官・籩人》注。百人︰天 子享用一百二十種食物,“百人”只是舉其成數。(19)居︰處,指處于天子之位而听政。(20)張︰通 “帳”。容︰小而曲折的屏風。(21)依︰通“ 薄2渭 8.15 注(1)。(22)巫覡︰見 9.24 注(31)。有 事︰指為天子佔卜吉凶並祈禱驅除不祥。(23)宗︰大宗伯,主管祭祀的官。祀︰當作“祝”,太祝, 主管祈求福祥的官。有事︰指為天子祭路神求福。(24)路︰通“輅”,天子乘坐的大車。商朝乘坐木 輅,較樸素。周朝乘坐玉輅,既包上皮革,又用玉裝飾,是一種最華貴的車。趨(促)︰通“蹴” (促),踩。越(活)︰通“括”,結。越席︰編結蒲草而制成的席子,這種席子既清潔又柔軟, 此指用在車上的墊席。(25) (高)︰“皋”之俗字,湖岸,水邊。芷︰一種香草。(26)錯︰交 錯的花紋。衡︰車轅前端的橫木。(27)和︰掛在車軾(車廂前橫木)上的車鈴。鸞︰通“鑾”,掛在 車衡(車轅前端橫木)上的車鈴。一說“鸞”是掛在馬嚼子上的鈴。《武》《象》︰見 8.15 注(16)。 騶︰通“趨”。《韶》《護》︰見 8.15 注(16)。(28)軛(6 扼),車轅前套在牲口脖子上的曲木。納︰ 通“ ”( 納),靠外側的兩匹馬的內側韁繩。(29)不( 否)︰同“否”。(30)少聞曰“淺”, 少見曰“陋”,見 2.3。(31)小︰此指一國。大︰此指天下。至︰指天子的“至尊”。變︰異。
〔譯文〕
社會上那些庸俗的創立學說的人說︰“堯、舜把王位禪讓給別人。”這種說法不對。天子權勢地位至高無上,在天下無與倫比,他又和誰推讓呢?堯、舜道 德美好完備,智慧非常發達,朝南坐著治理天下,所有的民眾,都驚恐顫動 听從歸服以至于被感化而依順他們,天下沒有被埋沒的人才,沒有被遺忘的 好人好事,和堯、舜相同的言行才是正確的,和他們不同的言行就是錯誤的, 他們又為什麼要把天下讓掉呢?有人說︰“是等他們死了以後再把王位禪讓給別人的。”這又不對。 聖明的帝王處在君位上,考慮德行來確定等級,衡量才能來授予官職, 使人們全部能擔負起自己的職事而各人又都能得到適宜的安排;如果不能用 道義來制約私利,不能通過人為的努力來改造本性,那就統統讓他們當老百 姓。聖明的帝王已經死了,天下如果沒有聖人,那麼根本就沒有人能夠接受 禪讓了。天下如果有聖人而又出在聖明帝王的後代之中,那麼天下人就不會 離心離德,朝廷上就不會改變各人的官位,國家也不會改變制度,天下就安 安穩穩地和過去沒有什麼不同;這是用堯一樣的聖王來繼承堯,那又會有什 麼改變呢?如果聖人不出在聖明帝王的後代子孫之中而出在輔佐大臣之中, 那麼天下人隨從歸附他,就像恢復國家而振興它一樣了,天下也會安安穩穩 地和過去沒有什麼不同;這是用堯一樣的聖王來繼承堯,那又會有什麼改變 呢?只有那改朝換代、變更制度才是困難的。所以聖明的天子活著,那麼天下人就專一地尊崇他,極其順從而有秩序,評定德行來確定各自的等級位次; 聖明的天子死了,那麼能夠擔負起治理天下重任的繼承人,一定會有的。禮 義的名分全部落實了,哪里還用得著禪讓呢?有人說︰“是他們年老體衰才把王位禪讓給別人的。”這又不對。 人的血脈氣色筋骨體力倒是有衰退的,至于那智慧、思考能力、判斷抉擇能力卻是不會衰退的。有人說︰“年老的人不能忍受那勞累才退下來休息的。”這又是怕做事者的議論。天子權勢極大而身體極安逸,心情極愉快而志向沒有不能實現的,所以 身體不會因為當了天子而勞累,而他的尊貴則是至高無上的了。穿著嘛,便 是穿五色的上衣,再配上雜色的下衣,加上有花紋的刺繡,再用珠玉加以裝 飾。吃喝嘛,便是牛、羊、豬齊全的宴會一個連一個,珍貴奇異的佳肴樣樣 具備,各種香氣美味應有盡有,在音樂聲中送上食物,在擊鼓聲中進餐,奏 起《雍》曲而把宴席撤回到灶上祭祀灶神,端菜的人有上百個侍候在西廂房。 呆在天子的位置上听政,就設置了帷帳和小屏風,背靠大屏風而坐,諸侯在 堂下有禮貌地奔走前來朝見。要出宮門,巫覡就有事情了,要出王城大門, 大宗伯、大祝就有事情了;坐上寬闊的大車、踩著柔軟的蒲席來保持身體的 安穩,旁邊放置湖岸上生長的香草來調養鼻子,車前有畫著交錯花紋的橫木 來調養眼楮,車鈴的聲音在車子慢行時合乎《武》《象》的節奏、在車子奔 馳時合乎《韶》《護》的節奏來調養耳朵,三公扶著車軛、握著韁繩,諸侯 有的扶著車輪、有的護在車廂兩側、有的在馬前引路,大國諸侯排列在車後, 大夫跟在他們的後面,小國諸侯與天子的高級文官再跟在大夫的後面,士兵 們穿著鎧甲而在道路兩旁警衛,百姓們隱藏躲避而沒有人敢觀望。天子坐著 像大神一樣尊嚴,行動像天帝一樣自如,扶持老年的生活、保養衰退的身體, 還有比這更好的嗎?老年人要休息,那休息還有像這樣安定快樂寧靜愉悅的 嗎?所以說︰諸侯有告老退休的,天子沒有告老退休的;有諸侯傳讓國家的, 沒有天子禪讓天下的。這是古今都一樣的。所謂“堯、舜把王位禪讓給別人”,這是不符合事實的假話,是知識膚 淺者的傳聞,是孤陋寡聞者的胡說。他們是一些不懂得是否違背世道人情的 道理,不懂得國家與天下、至高無上與不至高無上之間的不同的人,是一些 還不能和他們談論天下的大道理的人啊。
〔原文〕
18.6 世俗之為說者曰︰“堯、舜不能教化。”是何也?曰︰“朱、象不化(1) 。”是不然也。堯、舜,至天下之善教化者也,南面而听天下,生民之屬莫不振動從服 以化順之。然而朱、象獨不化,是非堯、舜之過,朱、象之罪也。堯、舜者, 天下之英也;朱、象者,天下之嵬、一時之瑣也 (2) 。今世俗之為說者,不怪 朱、象而非堯、舜,豈不過甚矣哉?夫是之謂嵬說。羿、蜂門者 (3) ,天下之 善射者也,不能以撥弓曲矢中 (4) ;王梁、造父者 (5) ,天下之善馭者也,不能 以闢馬毀輿致遠 (6) ;堯、舜者,天下之善教化者也,不能使嵬瑣化。何世而 無嵬?何時而無瑣?自太 、燧人莫不有也 (7) 。故作者不祥,學者受其殃, 非者有慶。 《詩》曰 (8) ︰ “下民之孽,匪降自天;g沓背憎 (9) ,職競由人 (10) 。 ” 此之謂也。
〔注釋〕
(1)朱︰堯的兒子,封于丹,故又稱丹朱。傳說他德才不好,所以堯不傳位給他而讓給舜。象︰ 舜的異母弟弟,傳說他曾多次謀殺舜。(2)嵬、瑣︰見 8.17 注(5)。一時︰一世。 (3)羿、蜂門︰見 11.15 注(1)。(4)撥︰通“”(蔽),弓乖張不正。“中”下當有“徵”字(陳奐說)。(5)王梁、造父︰ 見 11.15 注(2)。(6)闢(避)︰通“ ”(避),腿瘸。(7)太 ︰古帝名,傳說是遠古東夷族首 領,風姓,居于陳。一說即伏羲氏(傳說中人類的始祖)。燧人︰古帝名,傳說他發明了鑽燧取火, 使民熟食,于是人民推舉他為王,號燧人氏。(8)引詩見《詩・小雅・十月之交》。(9)g(撙)︰ 聚在一起談論。沓︰形容話多。(10)職︰主要。競︰爭逐,此指爭搶災禍。
〔譯文〕
社會上那些庸俗的創立學說的人說︰“堯、舜不能教育、感化人。”這 種說法的根據是什麼呢?他們說︰“因為丹朱、象都沒有被感化。”這種說 法不對。堯、舜,是普天下最善于進行教育感化的人,他們朝南坐著治理天下, 所有的民眾無不驚恐顫動听從歸服以至于被感化而依順他們。然而唯獨丹 朱、象不能被感化,這不是堯、舜的過錯,而是丹朱、象的罪過。堯、舜是 天下的英杰,丹朱、象是天下的怪物、一代的庸人。現在社會上那些庸俗的 創立學說的人,不責怪丹朱、象而非議堯、舜,豈不是錯得很厲害了嗎?這 叫做奇談怪論。羿、逢蒙,是天下善于射箭的人,但不能用別扭的弓和彎曲 的箭去射中微小的目標;王良、造父,是天下善于駕馭馬車的人,但不能依 靠瘸腿的馬和壞車子到達遠方的目的地;堯、舜,是天下善于進行教育感化 的人,但不能使怪僻鄙陋的人轉化。哪個社會沒有怪僻的人?哪個時代沒有 鄙陋的人?從太 氏、燧人氏以來沒有什麼時代沒有過。所以那些創立學說 的人不善,學習的人就受到了他們的毒害,非難他們的人才有幸福。《詩》 雲︰“民眾的災難與不幸,並非從天來降臨;當面嘮叨背後恨,主要作祟在 于人。”說的就是這種情況。
〔原文〕
18.7 世俗之為說者曰︰“太古薄葬,棺厚三寸,衣衾三領,葬田不妨田 (1) ,故不掘也。亂今厚葬,飾棺,故掘也 (2) 。”是不及知治道而不察于_不 _者之所言也 (3) 。凡人之盜也,必以有為 (4) ,不以備不足,足則以重有余也 (5) 。而聖王之 生民也,皆使當厚優猶不知足 (6) ,而不得以有余過度。故盜不竊,賊不刺 (7) , 狗豕吐菽粟,而農賈皆能以貨財讓;風俗之美,男女自不取于涂 (8) ,而百姓 羞拾遺。故孔子曰︰“天下有道,盜其先變乎!”雖珠玉滿體,文繡充棺, 黃金充槨,加之以丹矸,重之以曾青 (9) ,犀、象以為樹,瑯 、龍茲、華覲 以為實 (10) ,人猶且莫之_也。是何也?則求利之詭緩,而犯分之羞大也 (11) 。 夫亂今然後反是 (12) 。上以無法使,下以無度行,知者不得慮,能者不得 治,賢者不得使。若是,則上失天性 (13) ,下失地利,中失人和;故百事廢, 財物詘 (14) ,而禍亂起。王公則病不足于上,庶人則凍奸羸瘠于下;于是焉桀、 紂群居,而盜賊擊奪以危上矣。安禽獸行,虎狼貪,故脯巨人頁炙嬰兒矣。 若是,則有何尤_人之墓、抉人之口而求利矣哉 (15) ?雖此 而■之 (16) ,猶 且必_也,安得葬■哉?彼乃將食其肉而 其骨也。夫曰“太古薄葬,故不 _也;亂今厚葬,故_也”,是特奸人之誤于亂說,以欺愚者而潮陷之以偷 取利焉 (17) ,夫是之謂大奸。傳曰︰ “危人而自安,害人而自利。”此之謂也。
〔注釋〕
(1)傳說商代以前平葬而不壘墳,所以不妨礙種田。(2)掘︰《集解》作“_”,據宋浙本改。(3)_(胡)︰挖掘,指盜墓。(4)以︰為。有為︰有所為,有緣故。(5)“足”為衍文。(6)當( )︰ 是“富”字之誤。厚︰富。優猶︰疊韻聯綿詞,同“優游”,與 29.6 的“猶若”、31.2 的“猶然” 同義,形容寬舒的樣子。不︰當為“而”字之誤。(7)盜、賊︰搞偷竊的叫“盜”,搞劫殺的叫“賊” (楊說)。刺︰《集解》作“剌”,據宋浙本改。刺︰殺人。(8)取︰通“聚”,會。涂︰通“途”。 男女自不取于涂︰依古代正統的禮俗,男、女不走同一條路(見《孔子家語・相魯篇》),或者是男 的走右側,女的走左側(見《禮記・內則》),所以風俗美好時男女不會在路上相會。(9)丹矸(g1 n 甘)、曾青︰見 9.17 注(2)。(10)瑯 (郎干)︰形似珠子而質次于玉的美石,一名火齊珠。 龍茲、華覲︰也是珠玉名。(11)分︰見 4.13 注(7)。(12)然後︰這才。是︰指代上文所說的古代聖王 統治時的情形。(13)天性︰指天時。參見 10.11,11.25。(14)詘︰同“屈”( 決),竭,盡。(15) 有︰通“又”。抉人之口︰是為了偷 (古代死人口中所含的珠玉等)。(16) ︰同“裸”,赤身裸體,指不使死人“珠玉滿體”,甚至于沒有“衣衾三領”。■︰同“埋’。(17)潮︰古作“■”,實 為“淖”字之誤。淖陷︰使……陷于泥淖中,坑害。偷︰苟且,指薄葬之說對死者是極不負責的。
〔譯文〕
社會上那些庸俗的創立學說的人說︰“遠古時代葬禮節儉,棺材板只有 三寸厚,衣服只有三套,被子只有三條,埋在田底下而不妨礙種田,所以不 會被挖掘。混亂的今天葬禮奢侈,用珍寶來裝飾棺材,所以會被盜挖。”這 是對治國的道理還沒有達到通曉的程度而對盜墓不盜墓的原因又不清楚的人 所說的話。大凡人們的盜竊,一定是有原因的,不是為了使自己不足的東西能齊備, 就是為了使自己綽綽有余的東西進一步富余。而聖明的帝王養育民眾,使他 們都富足寬裕而懂得滿足,不可以有多余的財物,不可以超過規定的標準。 所以竊賊不會來偷竊,強盜不會殺人搶劫,狗豬會不吃糧食,而農夫商人都 能把財物讓給別人;風俗是那樣的美好,男女自然不在路上相會,而百姓都 以拾取別人遺失的東西為羞恥。所以孔子說︰“社會政治清明,盜賊大概會 首先轉變吧!”像這樣,即使珍珠寶玉掛滿了尸體,繡有彩色花紋的絲織品 塞滿了內棺,黃金塞滿了外棺,用朱砂涂刷它,用曾青粉飾它,在墓穴中用 犀牛角和象牙雕刻成樹,用瑯 、龍茲、華覲做成樹上的果實,人們仍將沒 有去盜挖它的。這是為什麼呢?是因為人們求取私利的詭詐之心松懈了,而 違犯道義的羞恥感增強了。混亂的今天這才與古代相反。君主不根據法度役使人民,臣民不根據法 度去辦事,有才智的人不能去謀劃國家大事,有能力的人不能去治理國家, 有德行的人不能在位役使人。像這樣,那麼上面就會錯失農時,下面就會喪 失土地所產生的利益,中間就會失掉人民的同心合力;所以各種事情被廢棄, 財物緊缺,而禍亂也就產生了。天子諸侯在上面憂慮財物不足,老百姓則在 下面受凍挨餓疲弱消瘦;于是桀、紂似的暴君成群地佔據在各國的君位上, 而盜賊也就打家劫舍以至于危害到他們的君主了。于是像禽獸一樣橫行,像 虎狼一樣貪婪,所以也就把大人做成肉干來吃而把嬰兒做成烤肉來吃了。像 這樣,那麼又為什麼要指責盜掘死人的墳墓、挖死人的嘴巴來求取利益的行 為呢?像這樣,即使是赤身裸體來埋葬死人,也一定會被挖掘的,哪能埋葬 呢?因為他們將會吃死人的肉而啃死人的骨頭。所謂“遠古時代葬禮節儉, 所以不會被挖掘;混亂的今天葬禮奢侈,所以會被盜挖”,這只是奸邪的人 被謬論所迷惑了,卻又用它來欺騙愚蠢的人而坑害他們,以便從中苟且撈取 好處,這叫做最大的奸邪。古書上說︰“使別人危險以便使自己安全,使別 人受害以便使自己得利。”說的就是這種人。
〔原文〕
18.8 子宋子曰 (1) ︰“明見侮之不辱 (2) ,使人不斗。人皆以見侮為辱,故斗也;知見侮之為不辱,則不斗矣。”應之曰︰“然則亦以人之情為不惡侮乎?” 曰︰“惡而不辱也。”曰︰“若是,則必不得所求焉。凡人之斗也,必以其惡之為說,非以其 辱之為故也。今俳優、侏儒、狎徒詈侮而不斗者 (3) ,是豈鉅知見侮之為不辱 哉 (4) ?然而不斗者,不惡故也。今人或入其央瀆 (5) ,竊其豬彘,則援劍戟而 逐之,不避死傷,是豈以喪豬為辱也哉?然而不憚斗者,惡之故也。雖以見 侮為辱也,不惡則不斗;雖知見侮為不辱,惡之則必斗。然則斗與不斗邪, 亡于辱之與不辱也,乃在于惡之與不惡也。夫今子宋子不能解人之惡侮,而 務說人以勿辱也,豈不過甚矣哉?金舌弊口,猶將無益也。不知其無益,則 不知;知其無益也,直以欺人 (6) ,則不仁。不仁不知。辱莫大焉。將以為有 益于人耶 (7) ?則與無益于人也 (8) ,則得大辱而退耳!說莫病是矣。”
〔注釋〕
(1)宋子︰見 17.15 注(5)。(2)明︰闡明,宣傳彰明。見︰被,受。之︰猶“而”。辱︰意動用 法,參見 22.7 注(4)。(3)俳( 排)︰滑稽演員。優︰優伶,演戲的人。侏儒︰發育不正常而身材 矮小的人,古代常充當供人取樂的活寶。狎( 俠)︰戲弄。徒︰服勞役的人。詈(力)︰罵。 (4)鉅︰通“詎”,與“豈”同義連用,難道,哪里。(5)央︰中。央瀆︰溝中。古代人常把豬養在溝 中,參見《韓非子・外儲說右下》。(6)直︰猶“特”。特地,故意。(7)《集解》無“耶”,據世德 堂本補。(8)與︰通“舉”,都。
〔譯文〕
宋 先生說︰“宣明了被人侮辱而不以為恥辱,就能使人們不爭斗。人 們都把被侮辱當作為恥辱,所以會爭斗;如果懂得了被侮辱算不上是一種恥 辱,就不會爭斗了。”回復他說︰“這樣的話,那麼先生也以為人之常情是不憎惡被人侮辱的嗎?”他說︰“雖然憎惡被人侮辱,但並不把被侮辱當作是恥辱。”回復他說︰ “像這樣,那就一定達不到先生所追求的目標了。大凡人們的爭斗,一定是 把自己憎惡受侮辱當作辯解,而不是把自己感到恥辱作為理由。現在那些滑 稽演員和唱戲的優伶、供人取樂的矮子、被人戲弄的奴僕,受到辱罵欺侮卻 不爭斗,這哪里是因為他們懂得了被人侮辱算不上是一種恥辱的道理呢?然 而他們不爭斗,是因為他們不憎惡被人侮辱的緣故啊。現在如果有人進入人 家的溝中,偷了人家的豬,那麼失主就會拿起劍戟去追趕竊賊,甚至不避死 傷,這哪里是因為他把丟失豬看作為恥辱呢?然而他不怕爭斗,是因為憎惡 竊賊啊。所以,即使把被侮辱看作為一種恥辱,但如果不憎惡它,就不會爭 斗;即使懂得了被侮辱算不上是一種恥辱的道理,但如果憎惡它,就一定會 爭斗。這樣看來,爭斗不爭斗,不在于感到恥辱還是不感到恥辱,而在于憎 惡還是不憎惡。現在宋先生不能消除人們對被人侮辱的憎惡,而致力于勸說 人們別把受侮辱看作為恥辱,豈不是錯得很厲害了嗎?即使是能言善辯的鐵 嘴巴把嘴皮都磨破了,仍將毫無裨益。不懂得這種勸說毫無裨益,那就是不 明智;知道它毫無裨益,卻故意要用它來騙人,那就是不仁慈。不仁慈不明 智,恥辱沒有比這更大的了。要認為宋先生的說法有益于人嗎?但全都無益 于人,只落得個極大的恥辱而退場罷了!學說沒有比這更糟的了。”
〔原文〕
18.9 子宋子曰︰“見侮不辱。”應之曰︰“凡議,必將立隆正然後可也,無隆正,則是非不分而辨訟不 決。故所聞曰︰ ‘天下之大隆,是非之封界,分職名象之所起 (1) ,王制是也。’ 故凡言議期命 (2) ,是非以聖王為師;而聖王之分 (3) ,榮辱是也。是有兩端矣, 有義榮者,有勢榮者,有義辱者,有勢辱者。志意修,德行厚,知慮明,是 榮之由中出者也,夫是之謂義榮。爵列尊,貢祿厚 (4) ,形勢勝 (5) ,上為天子 諸侯,下為卿相士大夫,是榮之從外至者也,夫是之謂勢榮。流淫、污K (6) , 犯分、亂理,驕暴、貪利,是辱之由中出者也,夫是之謂義辱。詈侮、鄄 (7) ,捶笞、臏腳 (8) ,斬斷、枯磔 (9) ,藉靡、舌絕 (10) ,是辱之由外至者也, 夫是之謂勢辱。是榮辱之兩端也。故君子可以有勢辱而不可以有義辱,小人 可以有勢榮而不可以有義榮。有勢辱無害為堯,有勢榮無害為桀。義榮、勢 榮,唯君子然後兼有之;義辱、勢辱,唯小人然後兼有之。是榮辱之分也。 聖王以為法,士大夫以為道,官人以為守,百姓以成俗 (11) ,萬世不能易也。 “今子宋子案不然,獨詘容為己 (12) ,慮一朝而改之,說必不行矣。譬之, 是猶以t涂塞江海也 (13) ,以焦僥而戴太山也 (14) , 跌碎折不待頃矣 (15) 。二 三子之善于子宋子者,殆不若止之,將恐得傷其體也。”
〔注釋〕
(1)分職︰分掌職務。《書・周官》︰“六卿分職。”又參見 11.13。名象︰名物制度。(2)期︰ 見 22.8 注(4)。命︰命名,確定事物的名稱。(3)分︰義,參見 4.13 注(7)。(4)貢︰貢品,指天子、 諸侯而言。祿︰俸祿,指卿相士大夫而言。(5)形勢︰見 16.2 注(8)。(6)污K︰見 4.10 注(1)。(7) 郟ㄗ潁 壕咀 # 福┐罰和 骯。“ ”、“笞”都指杖刑,即用鞭、杖或竹板抽打。臏︰膝蓋 骨。臏腳︰剔掉膝蓋骨的酷刑。(9)斷︰指砍斷肢體。枯︰通“辜”。辜磔( 哲)︰古代一種酷刑, 即車裂後棄市,俗名五馬分尸,將人頭和四肢分別拴在五輛車上,用馬拉車以撕裂肢體,並暴尸示眾。(10)藉︰繩,縛,系。參見《莊子・應帝王》“執 之狗來藉”《釋文》。靡︰通“縻”,繩,縛。舌︰當為“後”字之誤。絕(舉)︰雙手被縛而吊起。(11)“成”字上《集解》有“為”字,據宋 浙本刪。(12)己︰《集解》作“已”,據宋浙本改。(13)t︰“摶”( 團)之俗字,揉捏成團。 涂︰泥。(14)焦僥︰見 10.21 注(15)。戴︰用頭頂。一說用背馱。(15) (顛)︰“顛”的本 字,跌倒。
〔譯文〕
宋 先生說︰“被侮辱而不以為恥辱。”回復他說︰“凡是議論,一定要樹立一個最高的準則才行,沒有一個最 高準則,那麼是非就不能區分而爭辯也無法解決。我過去听到的話說︰‘天 下最大最高的準則,判斷是非的界線,分掌職務、名物制度的起源,就是古 代聖王的制度。’所以,凡是發言立論或約定事物的名稱,它們的是非標準 都要以聖王作為榜樣;而聖王的道德原則,是看重光榮恥辱的。這光榮恥辱 各有兩個方面,有道義方面的光榮,有勢位方面的光榮,有道義方面的恥辱, 有勢位方面的恥辱,志向美好,德行淳厚,智慮精明,這是從內心產生出來 的光榮,這叫做道義方面的光榮。爵位尊貴,貢品俸祿優厚,權勢地位優越, 高一點的做了天子諸侯,低一點的做了卿相士大夫,這是從外部得到的光榮, 這叫做勢位方面的光榮。行為放蕩、丑惡,違犯道義、擾亂倫理,驕橫凶暴、 唯利是圖,這是從內心產生出來的恥辱,這叫做道義方面的恥辱。受人責罵 侮辱、被揪住頭發挨打,受杖刑被鞭打、受臏刑被剔去膝蓋骨,被砍頭斷手、 五馬分尸並棄市,被五花大綁、被反綁吊起,這是從外部得到的恥辱,這叫做勢位方面的恥辱。這些就是光榮恥辱的兩個方面。所以君子可能有勢位方 面的恥辱而不可能有道義方面的恥辱,小人可能有勢位方面的光榮卻不可能 有道義方面的光榮。有勢位方面的恥辱不妨礙他成為堯,有勢位方面的光榮 不妨礙他成為桀。道義方面的光榮、勢位方面的光榮,只有君子才能同時擁 有它們;道義方面的恥辱、勢位方面的恥辱,只有小人才會同時佔有它們。 這就是光榮和恥辱方面的道理。聖王把它當作法度,士大夫把它當作原則, 一般官吏把它當作守則,老百姓根據它形成習俗,這是千秋萬代也不會改變 的。“現在宋先生卻不是這樣,他獨自用委曲容忍來整飭自己,想一個早晨 改變歷來的道德原則,他的學說一定行不通。拿它打個比方,這就好像是用 捏成團的泥巴去填塞江海,讓三尺長的矮人去馱泰山,跌倒在地粉身碎骨也 就用不著等待片刻了。諸位中與宋先生相好的,恐怕還不如去制止他,否則, 將來恐怕會傷害自己身體的。”
〔原文〕
18.10 子宋子曰︰“人之情,欲寡,而皆以己之情為欲多,是過也。” 故率其群徒,辨其談說 (1) ,明其譬稱,將使人知情欲之寡也 (2) 。應之曰︰ “然則亦以人之情為欲目不欲纂色、耳不欲纂聲、口不欲綦味、 鼻不欲綦臭、形不欲綦佚 (3) ?此五綦者,亦以人之情為不欲乎?”曰︰“人之情,欲是已。”曰︰“若是,則說必不行矣。以人之情為欲此五綦者而不欲多,譬之,是猶以人之情為欲富貴而不欲貨也、好美而惡西施也 (4) 。“古之人為之不然。以人之情為欲多而不欲寡,故賞以富厚 (5) ,而罰以 殺損也 (6) ,是百王之所同也。故上賢祿天下 (7) ,次賢祿一國,下賢祿田邑, 願愨之民完衣食。今子宋子以是之情為欲寡而不欲多也,然則先王以人之所 不欲者賞而以人之所欲者罰邪?亂莫大焉。今子宋子嚴然而好說 (8) ,聚人 徒,立師學,成文曲 (9) ,然而說不免于以至治為至亂也,豈不過甚矣哉?”
〔注釋〕
(1)辨︰通“辯”,動听有理,此用作使動詞。(2)情欲之寡︰當作“情之欲寡”。(3)第一個“欲” 是衍文。綦︰見 11.11 注(2)。臭︰見 11.11 注(3)。(4)西施︰春秋時越國的美女。(5)厚︰財富。(6) 殺( 曬)︰減少。(7)上賢︰指三公,見 12.6。一說指天子。(8)嚴然︰同“儼然”,莊重的樣子。 (9)曲︰樂章,指韻文。宋子的文章,《漢書・藝文志》把它歸入小說家,其中可能有韻文。文曲︰泛 指文章。
〔譯文〕
宋 先生說︰“人的本性,要得很少,但現在的人卻都認為自己的本性 是想要很多,這是錯誤的。”所以他率領他的弟子們,把他的言論學說說得 動听有理,把他的比喻稱引說得明白清楚,想要使人們懂得人的本性是要求 很少。回復他說︰“這樣的話,那麼先生也認為人的本性是眼楮不想看最美麗 的顏色、耳朵不想听最悅耳的音樂、嘴巴不想吃最好的美味佳肴、鼻子不想 聞最好的氣味、身體不想追求最大的安逸?這五種極好的享受,先生也認為 人們的本性是不想要的嗎?”他說︰“人的本性,是想要這些享受的。”回復他說︰“如果這樣,那麼先生的說法就一定行不通了。認為人的本 性是想要這五種極好的享受而又並不想要很多,拿它打個比方,這就好像認為人的本性是想富貴的但又不要錢財、是喜愛美色的但又討厭西施一樣。 “古代的人做事就不是這樣。他們認為人的本性是想要多而不希望少, 所以用財富來獎賞,用減少財富來處罰,這是各代帝王所相同的。所以上等 的賢才以天下的稅收作為俸祿,次一等的賢才以一國的稅收作為俸祿,下等 的賢才以封地內的稅收作為俸祿,忠厚老實的百姓能保全穿的吃的。現在如 果宋先生認為古代這些人的本性也是想要少而不想要多,那麼古代的聖王是 用人們所不想要的東西來獎賞而用人們想要的東西來處罰嗎?混亂沒有比這 更大的了。現在宋先生一本正經地珍愛自己的學說,聚集門徒,建立了師生 教學關系,寫成了文章,但是他的學說不免把治理得最好的情況看成是最混 亂的情況,豈不是錯得很厲害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