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 使執訊與趙盾書

類別︰集部 作者︰(清)嚴可均 書名︰全上古三代文

    寡君即位三年,召蔡侯而與之事君。九月,蔡侯入于敝邑以行。敝邑以侯宣多之難,寡君是以不得與蔡侯偕。十一月,克減侯宣多,而隨蔡侯以朝事于執事。十二年六月,歸生佐寡君之嫡夷,以請陳侯于楚,而朝諸君。十四年七月,寡君又朝以蕆陳事。十五年五月,陳侯自敝邑往朝于君。往年正月,燭之武往,朝夷也。八月,寡君又往朝。以陳、蔡之密邇于楚,而不敢貳焉,則敝邑之故也,雖敝邑之事君,何以不免?在位之中,一朝于襄,而再見于君。夷與孤之二三臣相及于絳。雖我小國,則蔑以過之矣。今大國曰︰「爾未逞吾志。」敝邑有亡,無以加焉。古人有言曰︰「畏首畏尾,身其餘幾?」又曰︰「鹿死不擇音。」小國之事大國也。德,則其人也;不德,則其鹿也,鋌而走險,急何能擇?命之罔極,亦知亡矣,將悉敝賦以待于 ,唯執事命之。文公二年六月壬申,朝于齊。四年二月壬戌,為齊侵蔡,亦獲成地楚。居大國之間,而從于強令,豈其罪也?大國若弗圖,無所逃命。(《左傳》文十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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