敗戰計 第三十六計 走為上

類別︰子部 作者︰不詳 書名︰三十六計

    【原文】全師避敵,左次無咎,未失常也。

    【注釋】左次無咎︰《誠齋易傳》認為︰“左次乃退舍之謂也。”咎,

    過失,罪責。

    【譯文】全軍退卻,避開強敵。這種以退為進的軍事策略,並不違背正

    常的用兵法則。

    【講解】此計語出自《南齊書•王敬則傳》︰“檀公三十六策,走是上

    計。汝父子唯應急走耳。”原指事情發展到無可奈何的地步,別無良策,只

    能出走。在軍事上,此計是指在敵強我弱、我方無法取勝的情況下,主動撤

    退,保守實力的一種謀略。古人對此計多有論述。《孫子兵法•計篇》︰“強

    而避之”。《吳子•應變篇》︰“不勝速走,……退還務速。”《淮南子•兵

    略訓》︰“實則斗,虛則走。”《百戰奇略•退戰》︰“凡與敵戰,若敵眾

    我寡,地形不利,力不可爭,當急退以避之,可以全軍。”在現代,毛澤東

    在戰爭實踐中總結出游擊戰十六字訣,其首要一條就是“敵進我退”。此計

    有如下含義︰(1)以退為進。如果敵人具有絕對優勢,我方強攻無力而又固

    守不能,最好的辦法是有計劃地組織撤退,以便積蓄力量,尋機東山再起。

    今日的退卻,是為了明日更快地前進,這就是“退一步,進二步”的道理。

    (2)知難而退。客觀上辦不到的事情,就不要人為強求,否則盲目蠻干,

    會貽害無窮。知其不可為而不為,是一種明智的抉擇,可以避免時間上的浪

    費和力量上的損失。

    (3)急流勇退。指人在得志時,為保持名節或避免禍端及時隱退。事情

    發展到頂點,便向相反的方向轉化,所以古訓有“物極必反”、“否極泰來”

    的說法。文種不听勸告,貪戀祿位,最後被勾踐所害。石守信反應敏捷,請

    求宋太祖釋去兵權,得以終者。歷史的教訓歷歷在目,不可不察。

    此計可以通俗解釋為“打得贏就打,打不贏就走”。因此,若能取勝,

    就不要先走。“走為上”的意思不是說此計是三十六計中最高明的計謀,而

    是說在處于劣勢時不要硬拼,及時撤離乃是上策。稍遇挫折,便喪失信心,

    望風而逃,這是典型的逃跑主義,不可與“走為上”相提並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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