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金司寇

類別︰子部 作者︰清•昭��  書名︰嘯亭續錄

    金司寇光悌,安徽含山人。性刻,外貌剛果,心實陰險。任刑部司員時,惟以酷虐為政,濟其貪婪。阿文成公為其所紿,以為豪吏,頗任信之。和相理部務時,立斥其柄,人爭快之。嘉慶初,和既僨事,公卿交章薦之,金亦廣為交結,使眾延譽于朝,張通政鵬展曾露章劾之,不能傷也。�擐s至江西巡撫,入為司寇。既持大柄,倚胥吏為耳目,任意周內罪名,有輦金幣賄者,雖入大闢,立為昭雪,否則酷虐猶如故也。故使司員朋比為奸,文成公所貽良法更改無余,至今猶為烈也。有市賈冀姓者,其妻私御車人,隨之逃匿,為冀某所偵獲。因以重賄賂金,金援奴奸主妻律,皆擬斬決。諸大臣欲調停其說,金曰︰“泰山可移,此案不可改也。”濡毫立定其讞,二人皆戮于市。未浹月,其子暴卒,金于途中遇鬼,連稱悔之無及,于輿中泥首者再。舁之歸,尸已僵矣。後事聞于朝,上曰︰“光悌信死晚矣!”因屢舉其事以誡刑官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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