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文》部首有[1234]字,居力切,讀曰“急”,“恭敬”之“敬”字從此。
許祭酒曰︰“[1234],自急敕也,從羊省,從[1234]者,猶慎言也,與義、善、美同意。”段懋堂大令《說文注》謂此字不見經典,惟《爾雅。釋詁》︰“{で }、駿、肅、亟、遄,速也。”《釋文》“亟”字又作“苟”,同。觀此,則與[1234]字絕然相反。若言“苟”,“苟,草也,從草句聲,古厚切。”“苟且”之“苟”
字從此。案《燕禮》︰“賓為苟敬。”鄭注雲︰“苟,且也,假也。”又《聘禮》︰“賓為苟敬。”鄭注雲︰“苟敬者,主人所以小敬也。”又《毛詩》︰“無曰苟矣。”鄭亦遷就,並解為“苟且”之“苟”,誤矣。余以為《論。語》“苟志于仁矣”,《大學》“苟日新”,朱子《章句》並解為“苟,誠也”,亦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