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謚法

類別︰子部 作者︰清•梁章鉅 書名︰浪跡叢談

    定例︰一品官以上應否予謚,請旨定奪,二品以下無謚,其有予謚者,系奉特旨。或效職勤勞,或沒身行陣,或以文學,或以武功,均得邀逾格茂典,而乾隆十七年韓以工制義追謚文懿,三十年王士禎以工詩追謚文簡,尤為稽古殊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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